1、每卷布的颜色是否与客户确认样有较大差别;且卷与卷之间的色差是否达到四级以上。
2、布面上有无较多疵点如线头、接头、接点、断纬、缺经、粗纱、带纡
、跳纱等。
3、布面上的花型及花纬是否与客户的确认样一致。
4、要求布面上花的位置及花纬的大小尽可能一致。
裁剪
所有用于生产的皮的色泽应在客户确认的深浅范围内。任何超过客人确认的产品不得使用。(特别是油、蜡变风格的皮)
疵点的控制与要求。
开口伤:对于全粒面的皮,由于皮面未经修补,故常常存在没有愈合的伤口,这类疵点会影响皮的牢度,不可用。
烙印:对于全粒面和修面都可能有烙印,不可选用。
虻眼:牛虻的叮咬,牛皮上有洞,不可用。
手术疤:有缝合的痕迹,影响牢度。
死皱:存在皮革的边缘部位,特别是牛腹部和脖子部位。
腐烂:牢度不够,不可选用。
血筋:过于严重的血筋皮,不可用.
A部位不可用的疵点 (A部位是指: 坐垫正面和前侧, 靠背正面和上部, 扶手面及内侧, 前下.前扶手板等). 不同客户的具体要求可能有差异.
1、较为严重的愈合伤.
2、数量较为集中的愈合伤.
3、尺寸过长的愈合伤.
4、愈合伤口同皮的色泽不一致的愈合伤.
5、特别是牛腹部和脖子部位不能存在于产品的A部位.
6、明显的色块,不可用于A部位.
B部位皮革要求 (B部位是指: 扶手外侧, 后下, 坐垫四周除前侧外的另外三边, 靠背四周除上侧个的另外三侧等).
1、过于严重的愈合伤
2、数量大且过于集中的愈合伤.
3、弹性很大的肥纹皮.
4、做好色泽的自然过度,不充许有过大色差.
C部位是指所有隐藏部位
1.腐烂的牢度不够的皮革不可选用 2.色泽有迁移情形皮革不可选用.
3.面积过大裂浆情形皮革不可选用. 裁剪的具体标准
1、裁剪用的生产模板应完整无缺,任何残缺的模板都应该及时更换.
2、对于有小范围可接受色差皮革,都应该注意同一部位的色泽自然过度.
3、严格按照A/B/C各部位的标准来控制皮面的疵点.
4、所有检验都应该有标准模板核对实样.
5、裁片对于产品的精准度是关键的一环,任一检验员都应该严格控制产品尺寸精准度,及客户所制定的相对标准. 缝制:
1、布艺类缝宽为1.2CM.皮革类缝宽为1.0CM
2、布艺类针距为7针每英寸。皮革类针距为6针每英寸。
3、刀眼对准,接缝对齐;无重针;无滑针,无脱针.
4、吃势均匀,且皮面无针眼露白情形.
5、嵌条圆滚.
6、花型朝向与样套一致。所有毛向/排向更改须经客人认可.且缝合与标准相符。
7、以上均与客户的样套及样板为准。(殊多特殊工艺请参照确认样)
8、皮面无线头或污渍。 9、嵌条缝合好后要圆鼓,且要顺平.
10、双针线须平直,双针线要牢固,底面加扁带,(扁带颜色注意与皮革色泽对应,并长出尺寸不低于30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