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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品质标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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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6-18 17:36: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公司家具产品品质标准
页码
前言…………………………………...……………………( 1 )

4.1.1 产品的涂装和外观…………外部要求
A 涂装……总体标准…………………………………………………….4.0  ( 2 )
B 外观……总体标准…………………………………………………….4.0  ( 6 )
C 抽屉………………………………………………………………….....4.0  ( 12 )
D 门……………………………………………………………………….4.0  ( 14 )
E 餐桌……………………………………………………………………..4.0  ( 18 )
F 咖啡桌…………………………………………………………………..4.0  ( 22 )
G椅子………………………………………………………………..……4.0  ( 24 )
4.1.2 涂装和外观………………..内部要求
外观…总体标准………………………….………………………………..4.0  ( 27 )
4.1.3 结构
A 总体标准……………………………………….……………………….4.0  ( 29 )
B 抽屉……………………………………………………………………..4.0  ( 35 )
C 门………………………………………………………………………..4.0  ( 37 )
D 床………………………………………………………………………..4.0  ( 38 )
E 餐桌…………………………………………………………….………..4.0  ( 39 )
F 咖啡桌…………………………………………………………………...4.0  ( 42 )
G 餐椅……………………………………………………………………..4.0  ( 43 )
H  RTA结构的产品……………………………………………………...4.0  ( 45 )
4.1.4 材料
A 总体标准………………………………………………………..………4.0  ( 46 )
B 抽屉和门…………………………………………………………….….4.0  ( 47 )
C 杂项………………………………………………………………….….4.0  ( 48 )
4.1.5 涂装颜色事项
总体标准…………………………………………………………..……….4.0  ( 50 )
4.1.6 产品标签
总体标准…………………………………………………………………..4.0  ( 52 )
4.1.7 产品吊牌/标签
总体标准…………………………………………….…………………….4.0  ( 53 )
4.1.8 产品的修正事宜
总体标准………………………………………….……………………….4.0  ( 54 )
4.1.9 五金标准
总体标准…………………………………………….…………………….4.0  ( 54 )



{前 言}

以下的标准将陈述涂装、外观、结构及原材料可接受之质量标准。其标准代表了家俱业的一般使用及认可的规格和标准。
BROYHILL将综合客人所接受的质量的种种特性,以确保消费者购买符合质量标准之BROYILL家俱。
柜子类产品的标准适用于以下产品:
●  梳妆台、床、衣柜、镜子、床头柜、碗碟柜、餐桌、咖啡桌、音响柜、椅子及其它通常与柜类产品类似的产品。










{正 文}

4.1.1   产品的涂装和外观---------------外部要求
A..    涂装------------总体标准
1.        产品涂装表面必须尽可能做到没有瑕疵,并力争在如下方面做到最好:
木料的选取上、薄片选取上、加工技术、砂光、涂装和打磨。特别重要的部位在面板,前面上半部分、门及抽屉之油漆。
2.外露的涂装表面在正常的灯光条件下使用不应该出现不正常和不规则的缺陷,这些缺陷包括:
1)        面漆下有灰尘,泥土或微粒。
2)        出现节疤处松脱或开裂,木材缺陷和撕裂。
3)        除非涂装上允许,表面上不可以出现黑色的节疤。
4)        薄片开裂,薄片接不密、薄片接合重叠,有胶水印。
5)        流漆、色漆或GLAZE流漆、橘皮、凹陷、下沉、眼泪痕、GLAZE开裂。
6)        重覆喷涂,或超喷(由于喷涂不当,导致已涂装之表面受不均匀重复喷涂污染,若是面漆则易产生表面粗糙)。
7)        涂装有瑕疵或污点。
8)        砂穿、露出素材或白身。
9)        拼板木材木色深浅差异过大。
10) 明显的修补痕迹,软性胶水修补的印迹过于明显。
11) 修补不良。
12) 涂膜下面有胶水印。
13) 刮伤和下陷(由于不良的处理过程)。
14) 面漆开裂、橘皮剥落或起皱。
15) 表面粗糙。
16) 过多抛光产生的碎屑残留。
17) 螺丝或钉针突出。
18) 黑斑的大小:长度超过了5/16"(8MM)且在宽度上超过3/16"(5MM)。
19) 除非设计需要,木材不能有虫孔。
3.印刷表面必须没有明显的木纹缺陷,纹理不连续和漏印。

4.外露表面颜色,必须保证统一,无论是单独一件不同位置相比较或是整个系统相比较都要求颜色统一。
可能产生问题的部分:
1)        侧板和面板下方的侧档。
2)        抽前板上方的档和边框。
3)        肢柱。
5.实木中间板、边框、封边条或塑胶边条的颜色都必须要同周边的颜色相互协调。
6.产品外露表面上的矿物斑痕或污迹要同周边的涂装的颜色相协调。
7.产品的涂装亮度要求无论在每一件或整个系统都要统一。
8.产品上的饰条要求:
1)        涂装要求和整体外观风格统一。
2)        饰条整齐、没有变形、污点、或白斑。

3)        饰条应该装腔作势在限定的范围内。
9.破坏处理、牛尾,熊脚印要求在使用手法和整体风格浑然一体。
10.修色及对比的使用上要求避免出现双色风格。
11.塑料材质的装饰部件要求和木材表面的颜色、亮度及油漆之透明感相接合。
12.塑料薄片和合成树脂材料的涂装要求不能出现诸如:起泡、刮伤、划痕、起毛、下陷、砂穿的现象。
13.仿石板及大理石组件要求不能有明显的表面异常、清洁剂残留。

14.涂装的五金和合页颜色要求同周边颜色协调并符合设计上的思想。
15.电镀及修饰的五金要求不能出现诸如:橘皮、起毛、开裂、而且需要干净、没有不均匀的颜色、斑点、污点和锋利的边角。

16.纲印和雕空线条必须光滑,清晰,置于部件的中间,并且在颜色上要求没有明显的错印和漏印。

17.镜框的镜槽需上色均匀,以避免因为镜子的反射而让消费者看到不均匀的部份。

18.在抽屉和门周围的框边,遮光条,板边和企柱如果是外露的,就必须涂装并和周边外部颜色协调。


19.床尾要求正面和反面涂装一致。
20.床头板的背面不要求涂装,但需要背色均匀且与涂装之色系协调,除非该床的设计上要求能摆放于任何位置,比如可以推动的矮床、坐卧用长椅,雪橇床和双层床。
21.床头板和床尾板的圆枝(车件)要求光滑,而且全部涂装并同周边的颜色效果协调。
B.外观-----------总体标准
1.        外观表面必须可以提升产品的整体外观质量,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消费者最常接触到位置的表面要没有缺陷,尤其是那些会影响全局效果的缺陷。
2.        消费者最常使用到的并且是可能看到的地方必须全部涂装,彩绘或装饰好。消费者在日常使用时皮肤接触到的部位全部需要保持表面光滑。
3.        外露的表面必须没有明显的工具痕迹,刀痕、拖痕、碎裂、撕裂、龟裂、砂黑、下陷、横木纹砂光和侧砂留下的划痕。(横木纹的砂光方式必须用足够细之砂纸以确保于涂装后逆砂痕不明显)。


4.        涂装的修整必须使整修效果和外观相协调。
5.        任何零部件的变形程度应为每英尺不得超过1/32"。
6.        柜子类的产品要求组装后水平误差在正负1/16",(1.5MM),并且要求上视对角线之误差在正负1/8"(3MM)之间。


7.        柜类产品面板突出量误差需控制于正负1/16"(1.5MM)。
8.        门、抽屉、面板及底座的饰条要求平整、顺滑,并且连接处没有裂逢。


9.        脚座框必须置于柜子的正中部位,并控制突出量一致,误差允许在正负1/16"(1.5MM)。


10.        柜子前面的饰条和侧面的饰条的打形饰条必须平直,并保证水平误差不超过正负1/16"(1.5MM)。


11.        顶冠前饰条必须能够完全盖住侧面饰条之端面。


12. 顶冠前必须完全盖住侧面饰条,其突出量误差为0"到-1/32"(0-0.8MM)。
12.        隔间用的书柜和音响柜的左右两边顶冠必须在顶部线条处于同一线上,(前面的调整脚垫可以起到帮助作用)。


14.嵌入的材料(如:玻璃、塑料、木料、仿古板等),要求正确置于中间,线条要对准成一条直线,安装合适,沿边缘之缝隙最大1/16"(1.5MM)之间,并且嵌入处的周边不可以有透光的缝隙。


15.嵌入的板材不能高于柜架。
16.OVERLAY必须准确置中并且对齐。


17.碗碟柜上下座、咖啡桌、壁橱音响柜的层板要求水平,其误差要求在+-1/16"(1.5MM)。


18.薄片及塑胶封边条需平滑,顺直,面板边缘要圆滑或轻微的磨斜边。


19.木纹的选用上要求前面的板和面板的薄片木纹要相配,若是薄片的配合上有要求时。


20.柜子前面外露的连接点要求接合紧密,不可以使接口处的缝隙超过1/64"(0.4MM)。除非客人接受接缝处做开槽处理,若是如此则槽的规格为最大     1.5*1.5MM的通直U型沟。


21.柜子侧面的接合点应当紧密,并且接合处的缝隙不可以超过1/32"(0.8MM)。除非客户拉受缝处做开槽处理,开槽要求同前述。


22.锣槽压花必须整洁、平滑、无起毛、开裂、破裂,并且在涂装上既不可涂装不足或产生涂料堆积之现象。


23.有薄片封边的面板,压花的边框或锣槽之边框须与面板边缘维持均匀之距离。


24.装饰性的把手与片状五金以及装饰性的五金,要求适当的放置在一条线上,并且保证牢固,除非设计上的指明另有要求要(如果设计上要求悬挂式的五金,则五金装配上要求对称)。


25.在外露部位使用的钉针、浪型钉、钳钉及其它固定物,要求打沈入部件或补平(除非设计上有另外特别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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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07-6-18 17:42:02 | 只看该作者

家具品质标准2

C.抽屉
1.        抽屉前板上的木纹应当合理的安排以保证各个抽屉的木纹呈水平方向平行,除有特别要求。
2.        抽屉不可以晃动而且要抽拉顺滑。
3.        内缩式抽屉与柜边必须有一个均匀之缝隙:范围在最小-1/16"(-1.5MM)到最大3/32"(2.5MM)之间。


4.        不清楚没打
5.        内缩式抽屉不是实木抽头时,必须控制到抽头与抽框之间维持均匀的间隙于1/16"-3/32"(1.5MM-2.5MM)之间。


6.        内缩式抽屉的后挡片必须安装得能让抽屉于关闭时抽头内缩齐平,且所有抽屉一致。


7.        抽屉的上边缘必须齐平。


8.        PB板,塑合板或胶合板的抽前板的边缘要求要封边、上色或贴薄片而且涂装成同周边颜色相协调。
9.        抽屉上边缘和抽屉角落如果有裸露的PB板塑合板或纤维板必须补土填土,上色做假木纹或封边且涂装完全。


10. 外盖式抽屉必须按照如下公差标准:
       抽前板同框边上下部的缝隙不得超过1/16"(1.5MM),抽板同侧框边的缝隙不能超过1/32"(0.8MM)。
D.门
1.        门相互闭合的边缘处,要成型砂磨一个适当的角度,以避免开合时两片会相互摩擦碰伤(其中又以刀具直接成型角度为佳)。角度不宜过大,以门开关顺畅为原则。


2.        门的边缘如果裸露的素材皆需补平用封边做假木纹或薄片封边且涂装完全。*BASECOAT封边时需注意颜色需与门一致协调,假木纹需力求自然。*薄片封边需胶合紧密,避免松脱及撕裂。


3.        用PB板、塑合板、纤维板等材料的门内侧前板必须要填平、封边和贴薄片或上格丽斯并涂装或封边处理。
4.        外盖式的门,门背与框之间隙应力求密合,其可接受之缝隙最大为均匀的1/6"四边。


5.        相邻的两扇门之间的边缘都要保证在水不的位置上,误差不能超过正负1/32"(1.8MM)。


6.        内缩的门必须保持与同边框的缝隙维持于均匀缝隙,其间隙需均匀控制于1/16"-1/8"之间。


7.        门必须能紧密的关闭,无论是上沿还是下沿。
8.        音响柜的两扇门之间的缝隙不应超过所需的缝隙,而且最大不应当超过3/16"(4.5MM)。


9.        抽拉式的门必须使用挡片以避免在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损坏。
10. 抽拉式的门的滑轨和导轨须在一条直线上并且能自如的滑动。
1)        门上的涂装不可以因为拉进拉出而碰掉油漆。
2)        门需能开合到最大程度,且要保持与框体齐平而不出现内缩或外突出现象。
3)        一个柜子如果既有内缩式门也有外盖式门,则所有门的边沿都有必须成一条直线。其余要求按照门的一般标准要求,如同上文所述。
11. 嵌入式门板必须预先用打钉在两端面,以避免板松脱。
12.        嵌入式门板之边缘需预先著色,以避免将来因为缩或松动而造成露白之现象。
13.        在门上外露处以打钉方式固定之部件,所有钉孔皆需为沈孔且补平。
14.        有门的柜子必须装遮光条,除非另有特别要求。


15.        遮光条必须上胶且打钉固定,或者打孔和上螺丝,并且遮光条上下端到门的地方要齐平或短于门长度,其最大接受范围为上下各1/16"。
16.        活页的螺丝必须安装好以避免螺钉头突出或挤碎了门板或背板,柱子或企柱。(预先钻孔可以预防门板开裂且可增加钉著力)。


17.        活页所使用的螺丝必须上至齐平,螺钉头必须保证没有锋利的尖角外露。


18.        活页必须的安装好,以防使用时活页损伤油漆表面,活页的颜色必须同整个柜子的颜色协调。污损的活页是不能受的。除非设计上另有要求。
19.        活页不允许弯折或过多的翘起,使门无法保持在一条线上。不允许以折弯活页之方式调整门以保持门的齐平。(QC于验货时需特别留意生产线人员调整门的方式)。


20.        活页的轴突出在门外的位置多少要整齐划一。
3#
 楼主| 发表于 2007-6-18 17:42:55 | 只看该作者

家具品质标准3

E.餐桌
1.        餐桌面板的边缘无论有无中板,拼接在一起时,面边缘拼接要成齐平,并且误差只能在正负1/32"(0.8MM)之间。


2.        桌面无论有无中板,面板上的接合外也要在一个平面上,且误差只允许在1/64"(0.4MM)之间。(以铜板轻滑而不会阻碍为简易检验方式)。


3.        桌子和中板立水的外缘及下缘必须成平面,误差在立水平面上只允许在正负1/16"(1.5MM)之间,而在底部的只允许误差于正负1/32"(0.8MM)。


4.        面板和立水之间两半桌面之间连接的缝隙不允许超过1/32"(0.8MM)。


5.        嵌入式脚和与之相接的立水之间的缝隙不可以超过1/32"(且两边需力求一致)。


6.        桌面的中板所用的插销必须装置稳固用成一条直线。每块中板与桌面必须用4组插销,并打准孔位以保持桌面的平整。


7.        桌子用和铜扣必须使用平头螺丝组立且能够方便的开合。
8.        桌滑轨必须相互平行,并且同桌子的边缘相平行,且需垂直于桌面中线,以确保开合时没有阻碍。
9.        有中板的桌子必须通过如下标准的要求:(见附页测试标准)。
10. 中柱式桌子必须保证能放置水平,且误差在正负1/32"之间,或装置调整脚垫。


11.        餐桌的面板边缘,中板的边缘如果露出PB板、纤维板、塑合板则必须对边缘补土填平,油漆封边处理,或薄片封边。(目前之桌面皆为5层结构,故上述仅供作法上之参考)。


12.        折叠餐桌桌面边缘处如果露出PB板、纤维板、塑合板则必须对边缘补土填平,油漆封边处理或薄片封边。(目前之桌面皆为5层结构,故上述仅供作法上之参考)。


13.        折叠餐桌的折叠面板必须同面板在同一平面上,并且须滑,与面板的误差不可以超过正负1/64"(0.4MM)。


14.        脚柱上的螺栓必须置中以保证能装得合适。
15.        三角块上的螺丝须锁至齐平,或沈头为宜。
16.        所有脚底皆须砂至白身,不可有任何油漆残留。
F.咖啡桌
一般样式的柜子的结构标准,抽屉和门的标准如前文所述。除此之外:
1.        底板或侧档的边缘必须适度倒角。
2.        脚必须与结构、外观、涂装整体一致。
3.        内缩式脚同立水及底板,脚贴耳与立水接合部位的缝隙不能超过1/32"。
4.        脚的螺丝位必须置于腿柱上中间位置,以确保组装没有困难。
5.        三角块之螺丝需锁至齐平或沈头。
6.        调整脚垫必须安装在脚底正中的位置,并且脚垫上应该没有任何涂装料残留,以避免弄脏地板或地毯。且脚底需砂光至白身,不可残留任何涂料。
7.        贴耳必须胶合良好。
8.        藤面的安装要注意线条通直且没有断藤和碎片。
9.        有玻璃和镜子嵌入的咖啡桌:
1)  必须放置所有角落上保持整齐和稳固。
2)  玻璃和镜子的尺寸须至少小于桌子框的1/16"而不大于桌柜的3/16"的范围内。
3)  玻璃和镜子必须安装好后不能摇晃,松动。
10. 升降式的咖啡桌:
1)        五金机构必须安装准确以确保正确的线条接合平直和顺滑,而且没有不必要的晃动。
2)        配重需正确,以防使用中倾倒。
3)        桌面和桌面椎的缝隙必须顺滑并且没有弯翘的现象。
4)        桌面和桌面椎的接合部分必须成一条直线并且桌边和整个面板的之间的缝隙不能超过1/16"。除非设计上另有其它要求。
11. 有折叠桌面的桌子:
1) 活页必须要正确安装以确保桌面闭合后都在同一平面上。
2)        桌面的折叠面闭合后之间的缝隙不可以超过1/16"。
3)        桌面和折叠面的桌边闭合后必须成一直线,并且误差不可以超过1/16"。
12.        有抽出式层板的茶几:
1) 木质支撑杆必须能够让层板活动自如的抽出推进。
2) 茶几的层板同立水的线条必须成一条直线,并且误差只能在1/16"之间。
13.        掀开式桌面的桌子:
1) 掀板(用于写字的表面)和底板在底边的接合处的接合线条要成一条直线误差不得超过1/16",并保证安装合适。
2) 掀板和底板侧档和面板必保证接合线条成一条直线,误差不得超过1/16"。
3) 绒布垫需妥善放置开闭当作为缓冲之用。
4)        掀板的支撑零件必须组装得开合自如。
5)        自粘绒垫应附在折叠面板的支撑条,且不得突出支撑条之表面。
14.        卷门桌:
1) 卷门同桌面必须接合紧密并且缝隙不可以超进1/16"。
2) 当相同的压力作用于门的两边卷门的开合转动必须顺滑。
3) 卷门桌子和侧板和卷门的木榫必须尺寸准确以保证自如开合。
4)        侧板上的槽必须加润滑以确保活动门开合自如。
15.        坐卧长椅:
1) 背面的连接孔需与侧板连接孔于同一平面。
2) 为了脚和档的连接闭合,螺杆和内埋的螺母要成一直线。
3) 金属柜架同脚柱的接合必须紧密。
4) 弹簧须紧密组于金属框内侧。
5) 弹簧支撑必须尺寸适全于不同尺寸的床。
4#
 楼主| 发表于 2007-6-18 17:44:10 | 只看该作者

家具品质标准4

G.椅子
1.        子的接合必须紧密,在符合测试规范之前途下,可以接受缝隙最大不能超过1/64"(0.4MM)。


2.        楼梯式椅子的椅背上的长条木板必须同后柱的接合紧密顺滑,而且榫孔不能外露。


3.        椅子组好之后必须能水平放置并且于平面上,椅腿对角线的长度差不能超过正负1/16"。


4.        椅子的要求:
1)        整体感觉平滑。
2)        补土的颜色要符合涂装的颜色。
3)        胶水的颜色要配合涂装的颜色
4)        椅子在使用不同木料时,涂装需使用整体颜色一致。
5)        整个椅子的面漆要喷均匀。
6)        不能有水珠的痕迹。
7)        椅子整体外观要各处一致,椅子的结构和涂装效果在整个系列中要溶为该系列的一体。
5.        藤、草或绳索要求必须没有明显缺陷,粗糙的表面,松脱的或破损的现象。
6.        藤面必须安装得平直并且同榫槽结合紧密。所有的榫槽必须在连接处安装顺滑,并不可以有松脱或开裂现象。


7.        椅垫必须放在椅框的正中位置,并且同椅后柱的接合紧密。
8.        椅垫和后背必须放在整个椅子的中间位置,并且成一条直线,误差只允许在正负1/8"以内。


9.        椅垫同椅框的接合要平整。
10. 椅背同椅垫之间的结构关系要适当,接合要紧密,正常和整齐。
11. 椅垫的裁剪必须整齐和干净不可以有折皱,肿块和椅布的瑕疵。
12. 椅子的边条要求:
1)        平直、没有波纹。
2)        到椅子边地方齐平。
3)        圆形。
4)        边线条整齐,规格整齐划一。
13.        有座框的椅子必须使座框方正,规格一致。


14. 针缝隙必须平直,针脚紧密且无折皱。
15. 椅子的纽扣必须在正确位置上,颜色、涂装和亮度上规格单一。
16. 椅子的脚钉上不能有涂料的残留。
17. 所有接触地面的部件皆需砂光至白身,以免污损地板或地毯。
4.1.2塗裝和外觀-------------內部要求
外观----------总体标准
1.        内部部件不得在涂装的颜色下面留有灰尘、污渍、污点、GLAZE残留痕迹。
2.        BROYHILL的标志的位置在面上左抽的左抽侧的左角上,距抽头上1"及抽侧上缘1"之位置。当设计上要求铬印这样一个标识时,这个铬必须鲜明,清晰。
3.        抽屉部件必须没有胶水痕迹和污点,喷涂过度及砂光残留物。
4.        抽屉内面必须没有碎片、锋利的突出物、毛刺、胶水痕迹、焦黑和喷涂过度的现象。
5.        抽屉的鸠尾榫接合必须紧密并且没有突出的边缘。


6.        饰条和贴板必须由背面打钉。除非另有要求,如果部件的钉针要打在外露表面上,钉针或曲头钉(或平头钉)应当打上去后手感是顺滑或者把钉孔填平。
7.        门和抽屉贴板所用钉必须轻微的凹进去些,在不影响牢固性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少使用钉。
8.        如果设计上需要,柜子的侧板需开背槽,以使背板组立后与侧板齐平。


9.        背板的固定必须合适,并且不能出现翘起或波纹式的隆起。
10. 门夹扣和活页必须没有多余的涂料残留。
11. 固定门玻的橡皮压条必须安装得整齐、牢固、长度适当、如果必须打针在压条上,应尽量用最少数量的钉来固定,且手感C.抽屉
10.        抽屉前板上的木纹应当合理的安排以保证各个抽屉的木纹呈水平方向平行,除有特别要求。
11.        抽屉不可以晃动而且要抽拉顺滑。
12.        内缩式抽屉与柜边必须有一个均匀之缝隙:范围在最小-1/16"(-1.5MM)到最大3/32"(2.5MM)之间。


13.        不清楚没打
14.        内缩式抽屉不是实木抽头时,必须控制到抽头与抽框之间维持均匀的间隙于1/16"-3/32"(1.5MM-2.5MM)之间。


15.        内缩式抽屉的后挡片必须安装得能让抽屉于关闭时抽头内缩齐平,且所有抽屉一致。


16.        抽屉的上边缘必须齐平。


17.        PB板,塑合板或胶合板的抽前板的边缘要求要封边、上色或贴薄片而且涂装成同周边颜色相协调。
18.        抽屉上边缘和抽屉角落如果有裸露的PB板塑合板或纤维板必须补土填土,上色做假木纹或封边且涂装完全。


10. 外盖式抽屉必须按照如下公差标准:
       抽前板同框边上下部的缝隙不得超过1/16"(1.5MM),抽板同侧框边的缝隙不能超过1/32"(0.8MM)。
D.门
10.        门相互闭合的边缘处,要成型砂磨一个适当的角度,以避免开合时两片会相互摩擦碰伤(其中又以刀具直接成型角度为佳)。角度不宜过大,以门开关顺畅为原则。


11.        门的边缘如果裸露的素材皆需补平用封边做假木纹或薄片封边且涂装完全。*BASECOAT封边时需注意颜色需与门一致协调,假木纹需力求自然。*薄片封边需胶合紧密,避免松脱及撕裂。


12.        用PB板、塑合板、纤维板等材料的门内侧前板必须要填平、封边和贴薄片或上格丽斯并涂装或封边处理。
13.        外盖式的门,门背与框之间隙应力求密合,其可接受之缝隙最大为均匀的1/6"四边。


14.        相邻的两扇门之间的边缘都要保证在水不的位置上,误差不能超过正负1/32"(1.8MM)。


15.        内缩的门必须保持与同边框的缝隙维持于均匀缝隙,其间隙需均匀控制于1/16"-1/8"之间。


16.        门必须能紧密的关闭,无论是上沿还是下沿。
17.        音响柜的两扇门之间的缝隙不应超过所需的缝隙,而且最大不应当超过3/16"(4.5MM)。


18.        抽拉式的门必须使用挡片以避免在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损坏。
10. 抽拉式的门的滑轨和导轨须在一条直线上并且能自如的滑动。
1)        门上的涂装不可以因为拉进拉出而碰掉油漆。
2)        门需能开合到最大程度,且要保持与框体齐平而不出现内缩或外突出现象。
3)        一个柜子如果既有内缩式门也有外盖式门,则所有门的边沿都有必须成一条直线。其余要求按照门的一般标准要求,如同上文所述。
11. 嵌入式门板必须预先用打钉在两端面,以避免板松脱。
21.        嵌入式门板之边缘需预先著色,以避免将来因为缩或松动而造成露白之现象。
22.        在门上外露处以打钉方式固定之部件,所有钉孔皆需为沈孔且补平。
23.        有门的柜子必须装遮光条,除非另有特别要求。


24.        遮光条必须上胶且打钉固定,或者打孔和上螺丝,并且遮光条上下端到门的地方要齐平或短于门长度,其最大接受范围为上下各1/16"。
25.        活页的螺丝必须安装好以避免螺钉头突出或挤碎了门板或背板,柱子或企柱。(预先钻孔可以预防门板开裂且可增加钉著力)。


26.        活页所使用的螺丝必须上至齐平,螺钉头必须保证没有锋利的尖角外露。


27.        活页必须的安装好,以防使用时活页损伤油漆表面,活页的颜色必须同整个柜子的颜色协调。污损的活页是不能受的。除非设计上另有要求。
28.        活页不允许弯折或过多的翘起,使门无法保持在一条线上。不允许以折弯活页之方式调整门以保持门的齐平。(QC于验货时需特别留意生产线人员调整门的方式)。


29.        活页的轴突出在门外的位置多少要整齐划一。


E.餐桌
10.        餐桌面板的边缘无论有无中板,拼接在一起时,面边缘拼接要成齐平,并且误差只能在正负1/32"(0.8MM)之间。


11.        桌面无论有无中板,面板上的接合外也要在一个平面上,且误差只允许在1/64"(0.4MM)之间。(以铜板轻滑而不会阻碍为简易检验方式)。


12.        桌子和中板立水的外缘及下缘必须成平面,误差在立水平面上只允许在正负1/16"(1.5MM)之间,而在底部的只允许误差于正负1/32"(0.8MM)。


13.        面板和立水之间两半桌面之间连接的缝隙不允许超过1/32"(0.8MM)。


14.        嵌入式脚和与之相接的立水之间的缝隙不可以超过1/32"(且两边需力求一致)。


15.        桌面的中板所用的插销必须装置稳固用成一条直线。每块中板与桌面必须用4组插销,并打准孔位以保持桌面的平整。


16.        桌子用和铜扣必须使用平头螺丝组立且能够方便的开合。
17.        桌滑轨必须相互平行,并且同桌子的边缘相平行,且需垂直于桌面中线,以确保开合时没有阻碍。
18.        有中板的桌子必须通过如下标准的要求:(见附页测试标准)。
10. 中柱式桌子必须保证能放置水平,且误差在正负1/32"之间,或装置调整脚垫。


17.        餐桌的面板边缘,中板的边缘如果露出PB板、纤维板、塑合板则必须对边缘补土填平,油漆封边处理,或薄片封边。(目前之桌面皆为5层结构,故上述仅供作法上之参考)。


18.        折叠餐桌桌面边缘处如果露出PB板、纤维板、塑合板则必须对边缘补土填平,油漆封边处理或薄片封边。(目前之桌面皆为5层结构,故上述仅供作法上之参考)。


19.        折叠餐桌的折叠面板必须同面板在同一平面上,并且须滑,与面板的误差不可以超过正负1/64"(0.4MM)。


20.        脚柱上的螺栓必须置中以保证能装得合适。
21.        三角块上的螺丝须锁至齐平,或沈头为宜。
22.        所有脚底皆须砂至白身,不可有任何油漆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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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18 17:45:00 | 只看该作者

家具品质标准5

F.咖啡桌
一般样式的柜子的结构标准,抽屉和门的标准如前文所述。除此之外:
10.        底板或侧档的边缘必须适度倒角。
11.        脚必须与结构、外观、涂装整体一致。
12.        内缩式脚同立水及底板,脚贴耳与立水接合部位的缝隙不能超过1/32"。
13.        脚的螺丝位必须置于腿柱上中间位置,以确保组装没有困难。
14.        三角块之螺丝需锁至齐平或沈头。
15.        调整脚垫必须安装在脚底正中的位置,并且脚垫上应该没有任何涂装料残留,以避免弄脏地板或地毯。且脚底需砂光至白身,不可残留任何涂料。
16.        贴耳必须胶合良好。
17.        藤面的安装要注意线条通直且没有断藤和碎片。
18.        有玻璃和镜子嵌入的咖啡桌:
1)  必须放置所有角落上保持整齐和稳固。
2)  玻璃和镜子的尺寸须至少小于桌子框的1/16"而不大于桌柜的3/16"的范围内。
3)  玻璃和镜子必须安装好后不能摇晃,松动。
10. 升降式的咖啡桌:
1)        五金机构必须安装准确以确保正确的线条接合平直和顺滑,而且没有不必要的晃动。
2)        配重需正确,以防使用中倾倒。
3)        桌面和桌面椎的缝隙必须顺滑并且没有弯翘的现象。
4)        桌面和桌面椎的接合部分必须成一条直线并且桌边和整个面板的之间的缝隙不能超过1/16"。除非设计上另有其它要求。
11. 有折叠桌面的桌子:
1) 活页必须要正确安装以确保桌面闭合后都在同一平面上。
2)        桌面的折叠面闭合后之间的缝隙不可以超过1/16"。
3)        桌面和折叠面的桌边闭合后必须成一直线,并且误差不可以超过1/16"。
16.        有抽出式层板的茶几:
1) 木质支撑杆必须能够让层板活动自如的抽出推进。
2) 茶几的层板同立水的线条必须成一条直线,并且误差只能在1/16"之间。
17.        掀开式桌面的桌子:
1) 掀板(用于写字的表面)和底板在底边的接合处的接合线条要成一条直线误差不得超过1/16",并保证安装合适。
2) 掀板和底板侧档和面板必保证接合线条成一条直线,误差不得超过1/16"。
3) 绒布垫需妥善放置开闭当作为缓冲之用。
4)        掀板的支撑零件必须组装得开合自如。
5)        自粘绒垫应附在折叠面板的支撑条,且不得突出支撑条之表面。
18.        卷门桌:
1) 卷门同桌面必须接合紧密并且缝隙不可以超进1/16"。
2) 当相同的压力作用于门的两边卷门的开合转动必须顺滑。
3) 卷门桌子和侧板和卷门的木榫必须尺寸准确以保证自如开合。
4)        侧板上的槽必须加润滑以确保活动门开合自如。
19.        坐卧长椅:
1) 背面的连接孔需与侧板连接孔于同一平面。
2) 为了脚和档的连接闭合,螺杆和内埋的螺母要成一直线。
3) 金属柜架同脚柱的接合必须紧密。
4) 弹簧须紧密组于金属框内侧。
5) 弹簧支撑必须尺寸适全于不同尺寸的床。
G.椅子
10.        子的接合必须紧密,在符合测试规范之前途下,可以接受缝隙最大不能超过1/64"(0.4MM)。


11.        楼梯式椅子的椅背上的长条木板必须同后柱的接合紧密顺滑,而且榫孔不能外露。


12.        椅子组好之后必须能水平放置并且于平面上,椅腿对角线的长度差不能超过正负1/16"。


13.        椅子的要求:
1)        整体感觉平滑。
2)        补土的颜色要符合涂装的颜色。
3)        胶水的颜色要配合涂装的颜色
4)        椅子在使用不同木料时,涂装需使用整体颜色一致。
5)        整个椅子的面漆要喷均匀。
6)        不能有水珠的痕迹。
7)        椅子整体外观要各处一致,椅子的结构和涂装效果在整个系列中要溶为该系列的一体。
14.        藤、草或绳索要求必须没有明显缺陷,粗糙的表面,松脱的或破损的现象。
15.        藤面必须安装得平直并且同榫槽结合紧密。所有的榫槽必须在连接处安装顺滑,并不可以有松脱或开裂现象。


16.        椅垫必须放在椅框的正中位置,并且同椅后柱的接合紧密。
17.        椅垫和后背必须放在整个椅子的中间位置,并且成一条直线,误差只允许在正负1/8"以内。


18.        椅垫同椅框的接合要平整。
10. 椅背同椅垫之间的结构关系要适当,接合要紧密,正常和整齐。
11. 椅垫的裁剪必须整齐和干净不可以有折皱,肿块和椅布的瑕疵。
12. 椅子的边条要求:
1)        平直、没有波纹。
2)        到椅子边地方齐平。
3)        圆形。
4)        边线条整齐,规格整齐划一。
14.        有座框的椅子必须使座框方正,规格一致。


14. 针缝隙必须平直,针脚紧密且无折皱。
15. 椅子的纽扣必须在正确位置上,颜色、涂装和亮度上规格单一。
16. 椅子的脚钉上不能有涂料的残留。
17. 所有接触地面的部件皆需砂光至白身,以免污损地板或地毯。
4.1.2塗裝和外觀-------------內部要求
外观----------总体标准
10.        内部部件不得在涂装的颜色下面留有灰尘、污渍、污点、GLAZE残留痕迹。
11.        BROYHILL的标志的位置在面上左抽的左抽侧的左角上,距抽头上1"及抽侧上缘1"之位置。当设计上要求铬印这样一个标识时,这个铬必须鲜明,清晰。
12.        抽屉部件必须没有胶水痕迹和污点,喷涂过度及砂光残留物。
13.        抽屉内面必须没有碎片、锋利的突出物、毛刺、胶水痕迹、焦黑和喷涂过度的现象。
14.        抽屉的鸠尾榫接合必须紧密并且没有突出的边缘。


15.        饰条和贴板必须由背面打钉。除非另有要求,如果部件的钉针要打在外露表面上,钉针或曲头钉(或平头钉)应当打上去后手感是顺滑或者把钉孔填平。
16.        门和抽屉贴板所用钉必须轻微的凹进去些,在不影响牢固性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少使用钉。
17.        如果设计上需要,柜子的侧板需开背槽,以使背板组立后与侧板齐平。


18.        背板的固定必须合适,并且不能出现翘起或波纹式的隆起。
10. 门夹扣和活页必须没有多余的涂料残留。
要顺滑。


4.1.3结构
A   总体标准:
1.        各分件的结构必须确保牢固,柜子要求在是日常使用时不发生问题,并且无其它缺陷。
2.        柜子的部件要有足够的裕量,以避免组装时接口开裂的现象。
3.        消费者手、身体或衣服会接触到的部件表面必须平滑,没有表面上的缺陷,和其它表面上的不正常的现象。
4.        柜子的结构中必须使用最少4块三角支撑木,在柜子高度设计超过48"时最少要使用6块,以达到所需的更大的支撑力量。


5.        柜子的面板长度40"或更长时必须使用背上横以防止下垂,除非设计上另有要求。
6.        音响柜中放置TV的必须使用增加一后上横或中间的隔板且增加三角支撑木,以确保层板的支撑强度。
7.        宽度超过28"的柜子必须结上设计成用一根中立档支撑或相类似结构,除非设计上另有要求。


8.        柜子的长度超过70"时,必须使用一支支撑的中脚或类似的支撑防止下垂。


9.        柜子所有的脚都要装调整脚垫,而且脚垫必须滑顺且放在脚底中间的位置。


10.        实木板的宽度超过12"时必须运用浮动式的结构以利于实木的伸缩。
11.        柜子有可能摇晃或者必须用调整脚垫调节水平时,必须在柜子的前面加调整垫。


12.        组合式的柜子必须至少预先在每个柜子之侧板上打一个连接孔,以使整组柜子能连接在一起。
13.        叠放式的书柜的上座或碟柜之底部必须有绒布垫或类似材料来防止伤及下座的面板。


14.        连接上下座之五金须附于上座包装之内。
15.        柜子高度超过48"时它的后上横所有木材必须改成垂直方向以增强支撑力量。


16.        柜子宽度大于14"时,底板的厚度必须至少1/2"厚,如果柜子的宽度小于14"时,如果支撑力量足够则可以使用1/8"厚度的硬木板材。


17.        斜接边框打形必须在接合处平顺,同时与面板齐平,除非设计上另有要求。


18.        V形拼花,书页式拼花或钻石拼花等拼花薄片,主要要求如下:
1) 木纹需一致。                 2)拼花板接合要紧密。
3) 拼花的中线必须置于正中。     4)拼花的边缘必须同宽。


19.        贴薄片或用薄片覆盖的PB板必须两面都要露出来时,必须用一种适当的材料贴背面。
20.        档类必须能用胶水和打钉或螺丝固定,以保证能有力的支撑。
21.        六边形上的木钉和八边形的面板用榫接时,必须由背面打钉固定。


22.        三角木和连接木必须上胶水并用螺丝或打钉固定。

23.        胶合的木块必须整面上足胶水以保证能牢固的接合。
24.        装轮子的三角木必须用胶水和螺丝固定,并确保轮子转动灵活。
25.        在槽缝、凹槽、木钉和部件上必须用足够的胶水以确保胶全良好。
26.        接合处的固定必须用2种或更多的方式接合,接合方法有(胶水、木钉和U型钉,胶水和螺丝等)。

27.        贴合薄片或薄片板必须平衡(3、5、7层等,亦即需为奇数层胶合,由中间而外上下对称)。

28.        背板的固定必须采用螺丝固定,高度大于30"的柜必须用螺丝固定中横档,距离为中心距6"。

29.        须供电源的柜子背板需有一电线孔及附一电线孔盖。
30.        背板上预先挖除且将来可由客户自行移除之槽孔需加工完全,而预留的部位需能稳固欲移除之部位。
31.        音响柜的背板必须有一个1-1/8"的直径的孔以便电源线能导入,除非设计上另有要求。
32.        用于放置电视机或音频设备的柜子,必须在背板上打有两个通气槽。
33.        活页必须安装得活动自如,无杂音,弯曲或其人瑕疵会影响门,掀板或中板的使用。
34.        活页的螺丝钉必须也只能钉在PB板或其它板材的侧面,而不能锁在端面。
35.        组装用的螺丝钉必须垂直且表面平整。
36.        钉打或其它固定物位于通常情况下看不见之部位,但仍须装置平整。
37.        五金和固定物的孔位或钉孔必须适当的成一条直线,平滑面且无突出,以确保五金装配正确。
38.        车积需砂光良好,且端木纹部位需特别处理,以防油漆时吸色过多造成色差。

39.        调整脚垫必须固定或用适当方式装配,以防部件破损。
40.        白身的修补不能过于明显,须保证修补后同周边部件的效果统一。
41.        镜子必须牢固的固定在镜框中,以防止移动和发出来响声。(例如可以双面泡棉,或EPE附在镜子与背板之间)。
42.        镜子的持钩位置必须放在镜子4"的外角下方,放在竖框的中央,并用至少5/8"长度的螺丝固定。


点下面链接到: 家具品质标准6-7
http://bbs.wtoqc.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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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18 17:45:33 | 只看该作者

家具品质标准 6-7

点下面链接到: 家具品质标准1-5
http://bbs.wtoqc.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57


B 抽屉
1.        抽屉滑轨必须设计得抽出推入自如,并且使所有抽屉的位置适中。
2.        抽滑轨的部件必须安装准确和牢固平直,确保抽出和推入的自如。

3.        抽屉本身组立完成须紧密且呈直角。
4.        抽屉要安装档片以确保抽屉不会抽离柜子,除非设计上另有要求。
5.        使用铁制抽滑轨时,在抽屉滑轨尾端处至少要用2个U型钉固定于抽后板,在抽前位置用一个螺钉或一个U型针固定,如果是金属滑轨两侧有两块贴胶水的三角木支撑或滑轨本身以热溶固定。

6.        内缩式屉必须安装遮光条,防尘板,密封底板或类似结构来防止光线透过。
7.        木滑轨必须:
1)        没有节疤或其它缺陷。
2)        安装抽屉之前需上蜡。
3)        置于抽屉底板的中间位置。
4)        导轨同柜子框架连接固定时要用螺钉并且上胶水。

8.        全金属滑轨,必须只用螺钉固定牢固。

9.        抽底板只用U型钉固定时,钉与钉最大间距为4"(建议使用热熔胶代替,效果好且加工快速)。


10. 抽底板只用热缩胶固定时,必须使胶水滴均匀涂抹,必须至少覆盖边与底板接触周长的一半。

11. 导条式滑轨系统(塑料、木头或乙烯基材料的导轨)必须用螺丝且间距不超过3"螺钉固定,木制侧导条必须平滑并密封或上蜡。
C   门
1.        门板厚度最薄为1/2"而且门的表面须平整,且其平整度误差不能超过正负1/32"。
2.        门板超过3/4"厚而且12"宽时必须有一个或多个门支撑物安装在门背后(需要依设计而考量)。
3.        实木门必须要对木材本身的鼓胀和收缩留有空间(通常的规则是宽度的1%)。并保持四边皆留相同之缝隙。
4.        当不使用自关式活页时,须装置门夹扣。
1)        门高度低于30"时,必须安装至少1个门夹扣。
2)        门高度高于30"时,必须用至少2个门夹扣。

5.        门厚度是3/4"时,用松木并且长度超过32"时,必须用4个长度适宜的木榫或2个或更多的门支撑物。
D   床
   一般类型的柜子、抽屉、中板和门的结构标准照前所述。除此之外:
1.        床必须直角,连接的地方要按设计要求正确连接,并考虑床垫、床铺、床蚊帐的摆放,并且木榫接口的槽不能外露。
2.        按设计要求准确放置连接块。
3.        车枳必须上胶水或打木榫或用钉针固定在孔位里防止晃动。
4.        床头板、床尾板和床的肚板必须没有任何的开裂或变形。表面上的开裂是不能接受的。
5.        KD结构的床附件必须可以牢固的组装。必须附完善的组立说明书帮助消费者。
6.        床头、床尾、车积和床柱顶端必须具有平滑的触感。
E   餐桌
1.        桌子安装必须牢固,且不得有水平方向晃动之现象。

2.        实木桌面必须运用浮动结构。
3.        实木桌面还在白身状况时,必须浸泡隔水之材料或其它方式密封木材的毛孔以防止含水率的变化而产生弯翘。
4.        玻璃面板必须用止滑垫,防止玻璃面板的移动。
5.        四脚餐桌的立水必须用至少6块上了胶水的贴木的内面周边支撑,中柱桌子的直径超过40"时,必须至少用8片上胶水的贴木。

6.        桌子之护边,3/4"厚用微头钉或U型钉以4"的间距固定,1"厚用螺丝以8"间距固定,且需控制螺丝头与护边齐平。






7.        

8.        桌子中板开合的地方的护边必须修剪齐平。

9.        木质桌滑轨必须采用硬木。
10.        铁型滑轨必须用不少于18GAUGE的金属制成并且组装妥善,无污迹、生锈、折皱和其它一些表面上的可能影响品质的缺陷。
10. 金属或木质滑轨的桌必须:
1)        可轻易拉伸至适当的长度。
2)        滑轨需组装平行且与桌子的中线垂直。
3)        不可弯翘变形。
11. 水平铁片需组立于面板底部,并确保操作容易。滑轨之组立至少需8个螺丝。12. 餐桌面板和中板必须有4组插销,并且与足够数量的水平铁片以确保桌面水  
平。
13.        为了确保餐桌脚的强度足够,且安装没有问题,每支餐桌脚至少需有1个螺杆,置于脚的正中,脚必须切出适当斜度便于和立水及三角木配合。

14.        中柱的桌子的支柱直接附在面板上,需用3/4"厚度的托板(连接板)作为组力用,且需预先钻穿孔(不得为沈孔)以适当的螺丝连结。托板必须是实木,或是3层或5层结构之板类。需附适当的说明以便于组立。

15.        中柱式餐桌脚要求:
1) 布胶足够。             2) 适当螺钉位置。
3)足够的数量的螺钉。    4)螺钉锁入后表面平滑且结构牢固。
16.        为了确保支撑的力量足够,金属支架必须同腿的底边牢固的接合起来,当设计指明要求这样时。
17.        折叠餐桌的宽度大于36"时,需至少使用3个活页连接折叠的面板。

18.        折叠餐桌的支撑杆必须便于操作,且可将桌面支撑至水平。

F   咖啡桌产品
1.        咖啡桌的实木面板需采用浮动结构。
2.        实木面板在白身状态时,必须浸泡隔水之材料或以其分他方式阻隔水分以防木材变形。
3.        根据柜子类的要求标准,要用上胶水的三角木和贴木加强连接处的强度。
4.        为了确保咖啡腿支撑强度和安装顺利,每条腿必须上一个螺杆,螺杆置于腿中间的位置,且腿的安装没有问题。
G   椅子
1.        餐椅必须使用没有缺陷的木材制造,若设计另有要求,必须用没有色差,变色或蓝斑的木料。
2.        为了确保产品的品质和一致性,椅子的结构规格必须单一。
3.        椅子腿和后柱必须切成合适的长度,误差范围在正负1/32"。
4.        椅子、长凳、凳子的脚必须用斜接时,斜接的角度要相同。

5.        餐椅至少要用4个三角木,所有三角木须用4个螺丝及胶水组合固定。

6.        椅座同椅背必须牢固的固定在整个椅子的框架上。
7.        椅子应该具有脚支撑,除非设计上另有要求。所有支撑应在两头上胶水打钉固定,钉头需保持不外露。

8.        如果有使用藤面,则必须压紧在槽中,并上胶水,藤条必须外露相同之高度,且斜接处需密合。
9.        椅子的横档类,背板及支撑皆需组装紧密,并上胶打钉固定。

10. 椅背板与后柱之组立需密合,母榫槽绝不可外露。
11. 椅后柱圆枳必须安装牢固。
12. 扶手和扶手支撑柱必须连接紧密。
13. 椅垫板上必须钻通气孔,以便足够的通气性能。
14.        椅垫下方的布必须尺寸裁剪得当,整洁,并且以U型钉打平固定。

15.        如果钉孔明显可见,则必须补土填平,补土的孔不可以大于1/32"。
16.        钉针必须:
1)不明显,位置适当而且不突出。     2)牢固的固定相连之配件。
17.        除非另有要求,所有不装椅轮之脚,皆需装置脚垫。
18.        椅子的脚垫必须安装在脚底下的正中位置。
H  RTA产品
框式产品结构、抽屉和门的标准要求是前文所述,除此之外:
1.        RTA产品和半组立产品必须能方便的组立起来且附带上合适的固定用的工具。
2.        此类型产品必须设计稳固的结构,以符合日胶使用之要求。
3.        消费者自行组装的产品,需准备清楚之组立说明书。组立说明书包括产品的组立好的图样,分件示意图,固定物以及其它同组立相关的特定的工具。
4.        在组立说明书中要对组装零件的工具做清楚的标识和演示使消费者对组装清楚明白。
5.        不预组起来的部件附在出货产品时必须清楚的标识和容易辩认并在组立说明书中标出来。
6.        不预组起来的部件要在包装之前试组一次确保消费者组装时不会出现不能组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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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07-6-18 17:46:02 | 只看该作者

家具品质标准7

4.1.4   材料
A   总体标准
1. 材料标准应遵照材料标准部分的说明,情况与这些说明有冲突的时候须经BROYHILL人员认可及核准。
2. 材料要求没有影响品质和涂装效果的缺陷。
3. 材料要求符合消费者产品安全协会的标准,CPSC、UL、CSA及联邦的规定标准以及其它可能需要的标准。
4.        实木部分的必须完全干燥。
5.        木材的含水率必须降低到6%-8%,另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6.        木制产品的三角木和支架必须由实木,夹板或贴有薄片的PB板制成。
7.        PB板、塑合板或胶合板结构的产件必须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1) 密度最少40磅/立方英尺。
2) 弹性强度在45,000磅/平方英寸。
3) 破裂强度2800磅/平方英寸。
4) 钉著力,端面---200磅(91KG)。
5) 钉著力,板面---225磅(103KG)。
6) 含水率最高9.11%。
8.        背板的厚度通常最薄在1/8",材料必须是纤维板或类似的板或夹板。
9.        每个电灯的部件要在出货前测试,确保灯确定能使用。
10.        装入家具中的电器设备和部件必须通过UL及CSA标准。
B  抽屉和门
1.        门T抽屉前板必须至少1/2"厚。
2.        用于抽屉和门的PB板、纤维板和塑合板的密度不应少于45磅/立方英尺。
3.        抽侧厚度不应少于3/8",并由实木材料做成。3层或5层的夹板密度至少应为45磅/立方英寸。乙烯基PB板,塑合板或胶水合板。
4.        抽底板必须用硬木板或纤维板材料,并且厚度通常不能少于1/8",如果采用其他板料,则厚度至少是1/8"且需得BROYHILL认可。
5.        抽屉内面材料必须选用颜色相近的材料,或单做单一颜色的涂装。且需喷涂底面漆,并保持内部平滑之手感。
6.        无框玻璃门厚度必须至少1/4"厚。
7.        有门框玻璃门和层板厚度必须为1/8",若玻璃的跨距不超过20"。如果跨距在20"或超过则门玻和层玻必须1/4"厚。
C  杂项
1.        特别的材料的选择,如皮革、石头或合成的木制品,必须按生产商和消费者都同意的标准进行。
2.        进口的产品必须有明显产地标在产品上或在纸箱上。
3.        木头的薄片外露的表面必须用无毒物质喷涂,例如LACQUER。
4.        镜子的玻璃必须最少3/16"厚,且需为浮法或平板玻璃。
5.        玻璃面餐桌厚度必须最薄3/8",且需为浮法或平板玻璃。
6.        咖啡桌玻璃面必须最薄1/4"厚,且需为浮法或平板玻璃。
7.        玻璃面板层板或侧玻必须边角光滑,无下陷、划伤、水泡等缺陷。
8.        掀门面板至少要有1个掀板支撑,若掀板只有1个支撑时必须用钢琴活页。
9.        掀门若使用一般活页时必须使用两个支撑。

10. 掀门式桌面需使用适宜的活页,并安装适宜。
11.        固定在塑胶上之镜架用活页用的螺丝,必须选择适宜用于塑胶材料之产品。
12.        灯光固定设备和部件必须被UL批准而且必须按要求贴在每个柜子上。固定物必须遮藏起来。
13.        最大瓦数的标签必须放在近灯光处。
14.        玻璃板、铁架子、装饰边和灯光必须适当的安装。
15.        镜子必须在镜框上安装挂钩的五金。
16.        镜子支撑物必须与扇面镜子和固定镜柜按照要求包装在一起。必须附带螺丝和说明书。
17.        掀床安装好后要靠墙,附带的五金包括两组固定于床头背面的金属挂钩和2组墙挂钩。
18.        皇后床和皇帝床的床侧,无论木头或金属,皆必须附中央支撑脚,及支撑条。
19.        产品标签和吊牌必须附在产品的可挂的位置。
20.        自粘的产品标签必须附在床尾的内面上侧显要的地方。
21.        自粘的产品标签应用英语和法语并放在薄片面板的前角,并且能方便的除去这些标签。
22.        “PREMIER”系列音响柜必须有适宜的电线连结之装置。
23.        “BROYHILL” 系列音响柜除非另有要求,将不使用电线连结的装置的连接木。
4.1.5   涂装颜色事项
一般标准
颜色的问题反映了一个系列产品的颜色,涂装和光泽的确认通过,以及生产中颜色标准的对比配合。每个工厂都必须为每个系列产品保留一个颜色标准样。
  颜色问题:
通常色板是取一个柜子的前半部分并附五金的整体外观,约6/8"深。为求准确的对色效果,此标准通常取该系列中尺寸较大的柜子。例如:梳妆柜。
在一些情况下,一个整柜颜色效果会用来做色板,而不仅仅是柜子的前框。
颜色的设计需要正式的确认,色板的签字确认应在色板背面并包括签名和签字日期,并由以下的负责人中的一个签字。
  涂装经理
市场分部副总裁(对该系列产品负责)
  生产副总裁
当一个系列产品由两家或多家工厂生产时,像同例的床组、餐厅组、咖啡桌和装饰的木条,负责涂装的经理必须确定所有工厂生产的柜子颜色都保持原样不跑色。
  色样柜子的使用
特定色样柜子必须放置在一个能让QA、品检员做最终检测时方便的对比用,即将包装之前。
色样柜子应放置在便于品检人员不定期抽检用,而对色仅能在“INCANDESCENTLIGHT(白热灯)之下对色。
  色样柜子的维护:
因为柜子的颜色会随时间和暴露在光线下发生色差,所以色样的柜子必须小心维护并定期更换。
色样的柜子必须始终维护成刚完成的状态,当不使用时,色样的柜子必须用密封的材料包好,防止光线灰尘和其它因素影响涂装的效果,颜色等。
QA经理必须经常检查色样的柜子,并决定是否能继续使用该色样。

色样的柜子
一般标准
注意:颜色的柜子必须至少一年更换一次或依情况更加频繁些更换。QA经理必须记录下色样柜最开始确认使用的日期,并注明检查色样的日期和周年内该色样必须更换的日期。


QA经理应当直接向涂装经理要求签色样和更换色样工厂必须复制色板给BROYHILL的广告部,广告部须存量一定的复制色板以提供客户。
最初的样品,每个工厂必须在第一次下线生产时复制25个木色板,木制色板尺寸;4"*4"。
1)        在背面印系列号码。
2)        色板必须能反映该系列颜色代表性的特点。
4.1.6  产品标签
  一般标准:所有单件产品皆须于不明显但找得到的地方(例如柜类的背板、桌面的底部等)贴上BROYHILL产品标签,此标签需有以下资讯:
1) 生产的年月份
2) 生产的工厂
3) 批量号
4) 产品编号
5) 产地
   特定的产品也许需附加其它标签。
4.1.7  产品吊牌/标签
   一般标准
   不同的产品可能附上一个或多个吊牌和标签。吊牌和标签将在最终验货时挂在产品上。
●  质量保证标签
涂装后的产品必须附上质量保证标签,见第4.1.6节。一个验化标签是由工厂经理和品质检验员验货后签署的并且证实产品质量。做为一个市场的工具,一个验货标签会提供消费者和消费者的购买家具时所需的信息。这样的吊牌可能会寄到BROYHILL的消费者协会。
●  产品/生产商的标签
系列产品中主要的产品经常装有不同的吊牌,这样的(见4.1.7产品/生产商吊牌)也许会显示关于BROYHILL这个系列产品的维护以及保证书的内容。
无论何时,吊牌都应附在门拉手或拉手钮扣上,当没有地方挂吊牌时,吊牌线应当用一支U型钉固定于显著的不会影响产品的外观的位置上。
●  防火标签
椅垫背面须贴上“防火标签”,用以表明座垫之材料符合所有应遵循之法律规范。
4.1.8  产品的修改
一般标准
由目前设计授权所做的所有的产品修改必须记录在产品修改的表格中,见4.1.9.1,并且分发并得到批准,然后存档。全体通过之后,修正的地方必须落实到生产。
4.1.9   五金标准
   一般标准
放在套中的五金,无论是本厂生产或外厂提供,每日必须试装至少4次。这些五金袋的质检将由负责组装的部门在验货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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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m_yh +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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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7-6-21 11:59:0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分享.很详细
9#
发表于 2007-6-22 23:23:42 | 只看该作者

不错

能不能做个文挡作附件下载哈
10#
发表于 2007-6-27 09:31:33 | 只看该作者
做个文挡作附件九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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