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货员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447|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ICTI商 业 运作 规 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5-3 17:01: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CTI商 业 运作 规 范(总则)

国际玩具工业理事会(ICTI)是由世界上不同国家/地区的玩具行业协会组成的行业联合组织。它代表各成员协会的会员单位,致力于促使玩具厂商以合法、安全和健康的方式进行生产运作。ICTI倡导玩具厂商要坚持三大原则:一是"三不用"--即不用童工、不用强迫劳动工、不用囚工*;二是用工"不歧视"-- 员工不因性别、种族、宗教、社团倾向不同而受歧视;三是"奉守环保法规"。同时,要求各成员协会下属的玩具厂商的承包商也应该遵循这三大原则。

    ICTI的职责是通过对各成员协会的会员进行宣传、教育和监察,使各会员公司遵守《商业运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作为行业联合组织,ICTI也致力于促使玩具厂商所在的国家和当地政府贯彻有关工资、工时和工厂安全卫生的法规。 会员公司在承接生产合同之前,应该遵守下列具体运作条款:

一、              员工

a)    每周工作时数、工资、加班费等的支付均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如果没有相关法规,则以人道、安全和有利生产为标准;

b)    在任何玩具生产工序上,都不得使用未满法定最低就业年龄的人员,虽然以14岁为法定最低就业年龄适用于所有情况,但会员公司应遵守《国际劳工组织C138 号:最低年龄公约》(1973) 和《国际劳工组织C182号:关于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有害的童工形式公约》(1999)的规定;

c)     不得进行强迫劳动和雇用囚工;工人下班后可自由离开;工厂保安员只是执行正常的保安工作。

d)    所有员工均享有法定的病假和产假权益;

e)    所有员工均有权自由行使当地法律赋予的员工代表权。

二、              工作场地

a)    玩具厂商须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提供符合或者优于当地所有相关法律所规定的卫生及安全保障;

b)    工厂有适当的照明、通风。通道和出口,随时保持畅通;

c)     遇紧急情况时能提供足够的医疗救援,所派的急救人员均受过急救程序培训;

d)    具有足够而且明确标识的紧急出口。所有员工均受过紧急疏散训练;

e)    有安全防护装置供员工使用,且员工接受过使用此类设备的训练;

f)      机器上的防护装置符合或优于当地法律的有关规定;

g)    洗手间设施足够,符合当地卫生法规且维护保养完善;

h)    设有员工用餐和其他工间休息的相应设施,并制定了适当的规定;

i)      如果工厂为员工提供住宿,应确保宿舍房间及卫生设施符合基本需要,通风良好,并符合消防安全和其他的法规要求;

j)      工作中不实施精神或肉体上的处罚。

三、              遵行情况

a)    本《规范》旨在建立一个商业运作标准,教育和鼓励会员公司致力于负责任的工业生产,而不是以惩罚为目的;

b)    ICTI的会员单位应对本工厂和承包商进行评估,以判定是否有违反《规范》的情况。要查阅所有文件和记录,并对工厂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同时要求承包商采用同样的方法评估其分承包商;

c)     每家制造厂商或其承包商须每年就自身贯彻落实《规范》的情况编写报告,此年度报告须经主管人员签署;

d)    玩具制造合同应该注明:凡在遵守本《规范》或在按时履行纠正措施计划方面有重大疏漏的便属违约,可据此取消该合同;

e)    因为玩具种类、生产方法、工厂规模、员工数量方面会存在较大差异,故在本《规范》上增加三个附件,以便为适用情况的判定提供指南。应依据合理性原则判断附件的适用性;

f)      本《规范》的中文版应公开张贴或可供所有员工查阅

* 许多国家认为劳动改造是罪犯改过自新的一个重要过程,但部分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囚工所生产的产品,本《规范》规定不得向这部分国家输出此类产品。
       注:本《规范》须同《附录一:审核遵守情况的方法》,《附录二:审核清单》和《附录三 :纠正措施计划》配合使用。
2#
发表于 2007-8-19 12:16:22 | 只看该作者
Thank you!!!!
3#
发表于 2014-12-22 18:46:2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外贸验货员网

GMT+8, 2025-4-20 06:09 , Processed in 0.045335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