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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品质标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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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6-18 17:36: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公司家具产品品质标准
页码
前言…………………………………...……………………( 1 )

4.1.1 产品的涂装和外观…………外部要求
A 涂装……总体标准…………………………………………………….4.0  ( 2 )
B 外观……总体标准…………………………………………………….4.0  ( 6 )
C 抽屉………………………………………………………………….....4.0  ( 12 )
D 门……………………………………………………………………….4.0  ( 14 )
E 餐桌……………………………………………………………………..4.0  ( 18 )
F 咖啡桌…………………………………………………………………..4.0  ( 22 )
G椅子………………………………………………………………..……4.0  ( 24 )
4.1.2 涂装和外观………………..内部要求
外观…总体标准………………………….………………………………..4.0  ( 27 )
4.1.3 结构
A 总体标准……………………………………….……………………….4.0  ( 29 )
B 抽屉……………………………………………………………………..4.0  ( 35 )
C 门………………………………………………………………………..4.0  ( 37 )
D 床………………………………………………………………………..4.0  ( 38 )
E 餐桌…………………………………………………………….………..4.0  ( 39 )
F 咖啡桌…………………………………………………………………...4.0  ( 42 )
G 餐椅……………………………………………………………………..4.0  ( 43 )
H  RTA结构的产品……………………………………………………...4.0  ( 45 )
4.1.4 材料
A 总体标准………………………………………………………..………4.0  ( 46 )
B 抽屉和门…………………………………………………………….….4.0  ( 47 )
C 杂项………………………………………………………………….….4.0  ( 48 )
4.1.5 涂装颜色事项
总体标准…………………………………………………………..……….4.0  ( 50 )
4.1.6 产品标签
总体标准…………………………………………………………………..4.0  ( 52 )
4.1.7 产品吊牌/标签
总体标准…………………………………………….…………………….4.0  ( 53 )
4.1.8 产品的修正事宜
总体标准………………………………………….……………………….4.0  ( 54 )
4.1.9 五金标准
总体标准…………………………………………….…………………….4.0  ( 54 )



{前 言}

以下的标准将陈述涂装、外观、结构及原材料可接受之质量标准。其标准代表了家俱业的一般使用及认可的规格和标准。
BROYHILL将综合客人所接受的质量的种种特性,以确保消费者购买符合质量标准之BROYILL家俱。
柜子类产品的标准适用于以下产品:
●  梳妆台、床、衣柜、镜子、床头柜、碗碟柜、餐桌、咖啡桌、音响柜、椅子及其它通常与柜类产品类似的产品。










{正 文}

4.1.1   产品的涂装和外观---------------外部要求
A..    涂装------------总体标准
1.        产品涂装表面必须尽可能做到没有瑕疵,并力争在如下方面做到最好:
木料的选取上、薄片选取上、加工技术、砂光、涂装和打磨。特别重要的部位在面板,前面上半部分、门及抽屉之油漆。
2.外露的涂装表面在正常的灯光条件下使用不应该出现不正常和不规则的缺陷,这些缺陷包括:
1)        面漆下有灰尘,泥土或微粒。
2)        出现节疤处松脱或开裂,木材缺陷和撕裂。
3)        除非涂装上允许,表面上不可以出现黑色的节疤。
4)        薄片开裂,薄片接不密、薄片接合重叠,有胶水印。
5)        流漆、色漆或GLAZE流漆、橘皮、凹陷、下沉、眼泪痕、GLAZE开裂。
6)        重覆喷涂,或超喷(由于喷涂不当,导致已涂装之表面受不均匀重复喷涂污染,若是面漆则易产生表面粗糙)。
7)        涂装有瑕疵或污点。
8)        砂穿、露出素材或白身。
9)        拼板木材木色深浅差异过大。
10) 明显的修补痕迹,软性胶水修补的印迹过于明显。
11) 修补不良。
12) 涂膜下面有胶水印。
13) 刮伤和下陷(由于不良的处理过程)。
14) 面漆开裂、橘皮剥落或起皱。
15) 表面粗糙。
16) 过多抛光产生的碎屑残留。
17) 螺丝或钉针突出。
18) 黑斑的大小:长度超过了5/16"(8MM)且在宽度上超过3/16"(5MM)。
19) 除非设计需要,木材不能有虫孔。
3.印刷表面必须没有明显的木纹缺陷,纹理不连续和漏印。

4.外露表面颜色,必须保证统一,无论是单独一件不同位置相比较或是整个系统相比较都要求颜色统一。
可能产生问题的部分:
1)        侧板和面板下方的侧档。
2)        抽前板上方的档和边框。
3)        肢柱。
5.实木中间板、边框、封边条或塑胶边条的颜色都必须要同周边的颜色相互协调。
6.产品外露表面上的矿物斑痕或污迹要同周边的涂装的颜色相协调。
7.产品的涂装亮度要求无论在每一件或整个系统都要统一。
8.产品上的饰条要求:
1)        涂装要求和整体外观风格统一。
2)        饰条整齐、没有变形、污点、或白斑。

3)        饰条应该装腔作势在限定的范围内。
9.破坏处理、牛尾,熊脚印要求在使用手法和整体风格浑然一体。
10.修色及对比的使用上要求避免出现双色风格。
11.塑料材质的装饰部件要求和木材表面的颜色、亮度及油漆之透明感相接合。
12.塑料薄片和合成树脂材料的涂装要求不能出现诸如:起泡、刮伤、划痕、起毛、下陷、砂穿的现象。
13.仿石板及大理石组件要求不能有明显的表面异常、清洁剂残留。

14.涂装的五金和合页颜色要求同周边颜色协调并符合设计上的思想。
15.电镀及修饰的五金要求不能出现诸如:橘皮、起毛、开裂、而且需要干净、没有不均匀的颜色、斑点、污点和锋利的边角。

16.纲印和雕空线条必须光滑,清晰,置于部件的中间,并且在颜色上要求没有明显的错印和漏印。

17.镜框的镜槽需上色均匀,以避免因为镜子的反射而让消费者看到不均匀的部份。

18.在抽屉和门周围的框边,遮光条,板边和企柱如果是外露的,就必须涂装并和周边外部颜色协调。


19.床尾要求正面和反面涂装一致。
20.床头板的背面不要求涂装,但需要背色均匀且与涂装之色系协调,除非该床的设计上要求能摆放于任何位置,比如可以推动的矮床、坐卧用长椅,雪橇床和双层床。
21.床头板和床尾板的圆枝(车件)要求光滑,而且全部涂装并同周边的颜色效果协调。
B.外观-----------总体标准
1.        外观表面必须可以提升产品的整体外观质量,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消费者最常接触到位置的表面要没有缺陷,尤其是那些会影响全局效果的缺陷。
2.        消费者最常使用到的并且是可能看到的地方必须全部涂装,彩绘或装饰好。消费者在日常使用时皮肤接触到的部位全部需要保持表面光滑。
3.        外露的表面必须没有明显的工具痕迹,刀痕、拖痕、碎裂、撕裂、龟裂、砂黑、下陷、横木纹砂光和侧砂留下的划痕。(横木纹的砂光方式必须用足够细之砂纸以确保于涂装后逆砂痕不明显)。


4.        涂装的修整必须使整修效果和外观相协调。
5.        任何零部件的变形程度应为每英尺不得超过1/32"。
6.        柜子类的产品要求组装后水平误差在正负1/16",(1.5MM),并且要求上视对角线之误差在正负1/8"(3MM)之间。


7.        柜类产品面板突出量误差需控制于正负1/16"(1.5MM)。
8.        门、抽屉、面板及底座的饰条要求平整、顺滑,并且连接处没有裂逢。


9.        脚座框必须置于柜子的正中部位,并控制突出量一致,误差允许在正负1/16"(1.5MM)。


10.        柜子前面的饰条和侧面的饰条的打形饰条必须平直,并保证水平误差不超过正负1/16"(1.5MM)。


11.        顶冠前饰条必须能够完全盖住侧面饰条之端面。


12. 顶冠前必须完全盖住侧面饰条,其突出量误差为0"到-1/32"(0-0.8MM)。
12.        隔间用的书柜和音响柜的左右两边顶冠必须在顶部线条处于同一线上,(前面的调整脚垫可以起到帮助作用)。


14.嵌入的材料(如:玻璃、塑料、木料、仿古板等),要求正确置于中间,线条要对准成一条直线,安装合适,沿边缘之缝隙最大1/16"(1.5MM)之间,并且嵌入处的周边不可以有透光的缝隙。


15.嵌入的板材不能高于柜架。
16.OVERLAY必须准确置中并且对齐。


17.碗碟柜上下座、咖啡桌、壁橱音响柜的层板要求水平,其误差要求在+-1/16"(1.5MM)。


18.薄片及塑胶封边条需平滑,顺直,面板边缘要圆滑或轻微的磨斜边。


19.木纹的选用上要求前面的板和面板的薄片木纹要相配,若是薄片的配合上有要求时。


20.柜子前面外露的连接点要求接合紧密,不可以使接口处的缝隙超过1/64"(0.4MM)。除非客人接受接缝处做开槽处理,若是如此则槽的规格为最大     1.5*1.5MM的通直U型沟。


21.柜子侧面的接合点应当紧密,并且接合处的缝隙不可以超过1/32"(0.8MM)。除非客户拉受缝处做开槽处理,开槽要求同前述。


22.锣槽压花必须整洁、平滑、无起毛、开裂、破裂,并且在涂装上既不可涂装不足或产生涂料堆积之现象。


23.有薄片封边的面板,压花的边框或锣槽之边框须与面板边缘维持均匀之距离。


24.装饰性的把手与片状五金以及装饰性的五金,要求适当的放置在一条线上,并且保证牢固,除非设计上的指明另有要求要(如果设计上要求悬挂式的五金,则五金装配上要求对称)。


25.在外露部位使用的钉针、浪型钉、钳钉及其它固定物,要求打沈入部件或补平(除非设计上有另外特别的要求)。

评分

参与人数 3金币 +40 威望 +40 收起 理由
roychen + 10 + 10 你太有才了
yyfbz + 10 + 10 全球验货员感谢你
wtoqc + 20 + 20 精品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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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发表于 2017-8-4 23:59:1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186#
发表于 2015-9-14 15:08:58 | 只看该作者
好东西
185#
发表于 2014-9-30 07:00: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184#
发表于 2013-10-25 14:24:38 | 只看该作者
要回才能下么?
183#
发表于 2012-5-29 12:30:05 | 只看该作者
182#
发表于 2012-5-29 09:33:04 | 只看该作者
做个文挡作附件
181#
发表于 2012-5-29 08:40:25 | 只看该作者
这贴子顶了五年..... 楼主真是在强了.
180#
发表于 2012-5-28 20:22:12 | 只看该作者
好东西啊,谢谢!
179#
发表于 2012-5-28 17:44:2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啦!辛苦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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