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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电池指令2006/66/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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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9-21 13:25: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欧盟新电池主要内容和标签要求详解
欧盟新的电池和蓄电池指令200666EC将于2008926生效,适用范围包括电池组、便携电池、汽车电池和工业电池等。
新指令的主要内容:
1.修改了对电池中汞和镉使用限制的规定;
2.新电池的标签要求,对消费者的选购和回收提供帮助;
3.修改了铅、汞和镉含量的标签要求;
4.废弃便携电池的回收率目标;
5.禁止对工业用和汽车用废弃电池进行掩埋或焚化;
6.增加生产商责任的规定;
7.电池必须可以从产品上取下(由于安全、性能、医疗或数据完整性原因必须永久连接电池的除外)
8.从2009926起,便携和汽车电池应在标签上注明容量。欧盟委员会正在制定有关容量标签体系的规定;
9.生产商(包括销售带电池和蓄电池的产品的生产商)需要在每个成员国家进行注册。



13#
发表于 2014-9-18 20:30: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12#
发表于 2010-6-11 18:37:20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分享资料!!!
11#
发表于 2009-2-28 10:14:05 | 只看该作者
不错呀!个资料让我了解有关电池指令的修改要求.
10#
发表于 2008-9-21 20:36:10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分享资料!!!
9#
发表于 2008-9-21 20:24:14 | 只看该作者
路过看看!!!
8#
发表于 2008-9-21 19:45:28 | 只看该作者
兄弟,不要发这么多帖吧,这些资料都可以合并在一个帖子里的,下次注意下
7#
发表于 2008-9-21 18:57:3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的分享
6#
发表于 2008-9-21 17:24:19 | 只看该作者
发一个就可以了!!是故意的还是不会呀!如果是故意的话不可原谅!!!
5#
发表于 2008-9-21 17:08:57 | 只看该作者
没有必要搞那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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