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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确认后发给外来人员访客证及在〈人员进出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派保安陪同及护送访客至相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处,待会客结束后由公司相关部门或责任人通知大门保安,由大门保安护送访客离厂;
第十三条 所有公司职员及外来人员要带物品进出工厂必须接受大门保安的检查,待保安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出公司;
第十四条 对于本公司人员要带物品出公司必须有相关主管开具物品放行条后经保安检查合格后方可带离公司;;
第十六条 进入卸货区域的人员仅限于工作相关人员及卡车驾驶员;
第十七条 公司制定对于在公司厂区活动的不明身份的人员或未被授权之人员进行检查的程序;
第十八条 对所有公司雇员的身份背景进行有效的调查,当雇员离职时需要收回厂证的程序;
第四章 成品仓库管制
第十九条 所有成品、半成品存放在单独的,安全的区域(不使用时须上锁)钥匙有专人保管,必须列出钥匙保管人员名单,如果保管人员离职时必须更换钥匙及门锁;
第二十条 成品仓和半成品仓必须有保安监控系统进行24小时监控;
第二十一条 保证成品仓有一个照明良好,整洁有序的装卸环境;
第五章 原材料仓库管制
第二十二条 所有原材料存放在单独的,安全的区域(不使用时须上锁)钥匙有专人保管,必须列出钥匙保管人员名单,如果保管人员离职时必须更换钥匙及门锁;
第二十三条 原材料仓必须有保安监控系统进行24小时监控;;
第二十四条 保证原材料仓有一个照明良好,整洁有序的装卸环境;
第二十五条 检查原材料装卸是否有超装或短装现象,
第二十六条 防止未被授权的材料输入公司,要有对材料的来源状况要进行查核的机制;
第六章 出货安全管制
第二十七条 船务准备每天出货安排给保安、仓管、机动班主管各一份,数据包括出货批次、箱数、车号、司机姓名、货(柜)车资料、运输公司名称等。
第二十八条 船务人员必须清点当天出货是否有超装及短装的现象,如果有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船务人员及成品仓出货人员必须核对装箱单(箱数,核对外箱标签、总箱数)与包装箱是否一致, 直到完全一致时才能出货;
第七章 人员教育自觉与培训
第三十条 对所有的新进职员及保安进行安全意识教育训练,公开讲述如何识别与通报内部与外来的阴谋破坏活动;
第三十一条 平常对所有公司员工进行反恐怖活动的安全教育活动,并且有相关的培训记录;
第三十二条 积极鼓励全公司人员积极检举各种恐怖活动,并制定出相关的措施,对那些积极参与和举报有功的人进行物质或精神方面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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