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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 (CPSC) 就厘定儿童产品定义发出「拟订诠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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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4 17:18: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CPSC) 总法律顾问办公室 (The Office of the General Counsel) 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 发表「拟订诠释规则」(Proposed Interpretative Rule),旨在就决定产品是否属于《消费品安全改善法》(Consumer Product Safety Improvement Act, CPSIA) 内「儿童产品」(children’s product) 类别时应该考虑的因素提供指引。

美国《消费品安全改善法》(CPSIA) 的背景

根据《消费品安全改善法》,「儿童产品」(children’s product) 指专为12岁或以下儿童而设的消费产品。决定消费产品是否专为12岁或以下儿童而设时,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由生产商列明的产品拟定用途说明,包括有关产品的卷标(如说明内容属合理)。
产品的包装、陈列、推广或广告宣传有否表明该产品是适合12岁或以下儿童使用。
消费者是否公认产品供12岁或以下儿童使用。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在2002年9月发出的《年龄判定指引》(Age Determination Guidelines) 和随后相关的指引。



「拟订诠释规则」进一步阐明:

生产商就产品拟定用途提供的说明(包括卷标),应该与产品的预期使用方式合理地一致。如果消费者普遍地会把产品供给12岁或以下的儿童使用,即使产品附有不拟供儿童使用的说明,产品也不会被视为非儿童产品。
产品适合12岁或以下儿童使用的表述可以为公开或暗示表述。如果广告宣传中有显示儿童的画面,则产品会列为儿童产品,并会按此决定产品在零售商店内的销售位置。
当局会评估消费者对儿童使用有关产品的观感,以决定消费者是否认为产品是供儿童使用。考虑因素包括产品大小、颜色、安全设计、装饰图案和主题、玩耍价值、儿童之间的互动和成本。
《年龄判定指引》用作划分产品类别,并就不同年龄组别产品的外观和有关各年龄组别儿童相对拥有的能力提供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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