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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Oeko-Tex 100对婴儿产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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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6 01:06: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自从1997年2月以来,Oeko-Tex Standard 100将产品划分为四个类别,代替了以前的16个产品组。
对于申请者而言,这种划分更加容易和简单。该标准是根据纺织品用途来划分的产品等级,这些产品不
仅包括待出售的商品,还包括未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产品的不同用途及检测方法构成以下不同等级:

婴儿用品(第一级别产品)
     
除皮制衣物外,一切用来制作婴儿及三岁以下儿童服装的织物、原材料和附件。

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第二级别产品)

穿着时,大部分材料直接接触皮肤的织物。(如:上衣、衬衣、内衣等)

不接触皮肤的产品(第三级别产品)

穿着时,只有小部分直接接触皮肤,大部分没有接触到皮肤的织物。(如:填充物、衬里等)

装饰材料(第四级别产品)

用来缝制室内装饰品的一切产品及原料,如桌布、墙面遮盖物、家具用织物、窗帘、室内装潢
用织物、地面遮盖物、窗垫等。

标准对婴儿和初学走路孩子的产品规定了非常严格的条件:

如,甲醛的限定值是16ppm,而同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如床上用品、内衣、衬衫及宽松的上衣的甲醛限定值是75ppm,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如外衣(男女套装、外套)和家用装饰品(桌布、装饰织物、窗帘、家具上的织物、床垫)甲醛含量只须低于300ppm。

可以对照一下,一个苹果的甲醛含量至少是20ppm。化妆品的甲醛是用作防腐剂的。像漱口水这样的产品,如果甲醛含量超过了100ppm就必须公告。按照法律,纺织品的甲醛含量如果
1500ppm或更高就必须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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