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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这样应对查厂,是否可以?或合法?少计算工资给员工,在隔2个月后补发可以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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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6 21:16: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主题:关于错峰用电日对调后,周六的8小时外加班工资应该以两倍计算之查厂应对。
一.      A工厂:
2008年3月10日-4月底错峰用电情况,至使员工7个周六加班工时=7×1.5H=10.5H﹙最大﹚
  目前本公司计算加班费差额=﹙7.7-5.78﹚元/H×10.5H=20.16元。

建议:查厂工资表,按红卡计算,在2008年6月份计算工资表时,增加:补工资=6 H×5.78元/H=34.68﹙所有员工﹚,
           6 H在黄卡﹙工卡﹚中扣减

二.B工厂:
2008年3月4日-5月10日错峰用电情况,至使员工9个周六加班工时=9×1.5H=13.5H﹙最大﹚
  目前本公司计算加班费差额=﹙7.7-5.78﹚元/H×13.5H=25.92元。

建议:查厂工资表,按红卡计算,在2008年6月份计算工资表时,增加:补工资=10 H×5.78元/H=57.8﹙所有员工﹚,
           10 H在黄卡﹙工卡﹚中扣减

       另:工厂其38有上班,是否需给予女工妇女节半天基本工资

按如上操作方案,可避免本公司在错峰用电后,其周六晚上加班不计2倍给员工,同时也应对了查厂要求﹙无需修改工卡和以前的工资表,仅需在20086月份的工资表中作补发调节即可﹚,妥否?请指示。

      因此问题点属严重违规,恳请上级给指示。

因目前即将要计算20086月份的工资。

另:广东省法规有明确批出,在每年6-10月份,公司必须给予员工非高温津贴100/人,其查厂人员是否要发给?


[讨论]这样应对查厂,是否可以?或合法?少计算工资给员工,在隔2个月后补发可以吗?

qq:我的 34-644-94-23   请大家常沟通与交流,谢谢!

小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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