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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磁兼容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2部分:抗扰度—产品类标准 GB4343.2-1999 
idt CISPR 14-2:1997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Requirements for household appliances,electric tools and similar apparatus 
Part 2:Immunity-Product family standard 1 范围和目的 1.1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类似器具、电动玩具以及电动工具的电磁抗扰度。对接至相线和中线的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应超过250 V,对其他器具,则不超过480 V。  
器具里可装有电动机或电热元件或二者兼有,其电路可包含电气线路或电子线路,它可以由市电、电池或其他电源供电。
  
本标准也适用于非家庭使用但有抗扰度要求的器具,如商店、轻工业场所和农场的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同时也适用于GB 4343所适用的器具。此外还适用于:
  
——家用和酒吧餐馆用的微波炉;
  
——射频能量加热的烹调用平铁架和烹调炉,(单个或多个区域)感应式烹调器具;
  
——个人保健用的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仪。
 1.2本标准不适用于: ——照明用设备; ——重工业用器具; ——固定安装在建筑物上的电气装置部件(如保险丝,断路器、电缆和开关); ——频繁产生特殊电磁环境场所使用的器具,这样的场所指产生强电磁场(例如广播发射站附近)或电网产生大脉冲的地方(例如发电站); ——无线电接收机、电视机,音频设备、视频设备以及电子音乐装置; ——医疗电气装置; ——个人计算机和类似器具; ——无线电发射机; ——专门设计用于车辆的器具。 1.3 本标准适用的频率范围为0 Hz~400GHz。 1.4 与器具安全有关的电磁效应不属于本标准范围,而属于其他标准,如GB 4706。  
对于器具的非正常运行(如为试验目的而模拟电路故障的运行),本标准不予以考虑。
  
注:船上或飞机上使用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的抗扰度要求。
 1.5 本标准目的是规定本标准范围内的器具抗扰度要求,它包括连续的和瞬态的、传导的和辐射的电磁骚扰以及静电放电。  
这些规定体现了电磁兼容性(EMC)抗扰度的基本要求。
  
注:在特殊情况下,骚扰电平可超过本标准规定的试验值。在此场合下,可能需要采取特别的减缓措施。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4343—199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无线电干扰测量方法和允许值(eqv CISPR14:1993)
 GB/T 4365—1995 电磁兼容术语(idt IEC 50(161):1990) GB/T 6113.1—1995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规范(eqv CISPRl6-1:1993) GB/T17626.2—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2:1995) GB/T17626.3—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idt IEC6100-4-3:1995) GB/T17626.4—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idt IEC61000-4-4:1995) GB/T17626.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 
抗扰度试验 GB/T17626.6—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idt IEC61000-4-6:1996) GB/T17626.11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idt IEC61000-4-11:1994) CISPR11:1990工、科、医(ISM)射频设备电磁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3 定义  
关于EMC和有关现象的定义可参阅GB/T 4365、IEC以及CISPR出版物。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电磁兼容性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该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3.2 端口 
port  
规定器具与外界电磁环境的特定接口(见图1)。
 图1 端口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