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P指令是一个确定总体原则的框架指令,即便有通用标准(如通用生态设计要求),具体的实施措施仍要分门别类,根据不同产品度身定造。 据悉,欧盟执行委员会第一批提供400万欧元委托顾问机构对14类产品进行先期研究,后来又加入家用照明的第一阶段作为15类产品的措施。这15类产品涵盖了下列产品:街道照明设备、电池充电器和外部电源供应装置、个人计算机(台式及便携式)、电视机、待机和关机能耗损失(此类项目比较特殊,它不是一类产品,而是一种通用模式)、办公室照明装置、家用电冰箱及冰柜、洗衣机和洗碗机、电煮器(注:包括boilers锅炉、煮蛋器、电气锅等)、热水器(包括饮水机)、图片设备(注:包括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多功能事务机等)、商用电冰箱及冰柜、家用空调及通风设备、发动机及电动机(包括电风扇)、家用照明。
此外,欧盟后来又增加了固体燃料加热器【solid fuel small combustion installations(in particular for heating)】、洗衣烘干机(laundry dryers)、真空清洁器(vacuum cleaners)、复杂机顶盒【complex set top boxes(with conditional access and/or functions that are always on)】、家用照明设备(domestic lighting)5类产品预备研究工作,并计划于2008-2009年完成。
由于家用照明在前面已经提出过,所以目前共计有19类产品正在进行具体实施措施法令的研究和起草。各相关企业应该及时跟进,并做准备应对。
解读 有必要多加说明的是,有些常见的电子产品,如手机、MP3、笔记本电脑等看上去未在19类产品之列,其实已经被涵盖,主要是电池充电器和外部电源供应装置与待机和关机能耗损失两条。
这些产品在供电装置设计、待机和关机状态设计上必须按照届时出台的相应措施设计。据悉,在这19类产品中研究进度最快的一个产品便是电池充电器和外部电源供应装置。
此外,每个具体的实施措施还规定了具体的产品范围。以“待机和关机能耗损失”这一比较特殊的一项为例,从目前跟踪到的情况看,它首先限定这一具体实施措施适用的产品范围是基于WEEE指令,同时又列出EuP指令自己的三项限定:第一,该产品必须是面对终端用户的(即排除了企业级产品、商业产品);第二,产品在工作的时候是接电力网的(即将手机、MP3等产品排除在外,但其充电器是连在电力网状态下才能工作的,属于其内);第三,电压不超过380V(即将WEEE指令中的很多大型设备排除掉了)。
所以各产品的具体情况还得具体对待,还是上面提过的那句话,早日跟进,早日了解,才能早做准备,免得到时手忙脚乱,做了无用功。
各国转化情况信息不一 跟进难度加大
按照EuP指令计划的时间表,2007年8月11日,各欧盟成员国需按照规定将其转换为相应的法律或法规。但从各方传递的信息来看,欧盟成员国大多并没有完成将EuP指令转换成自己法规的过程。
有意思的是,从《中国电子报》的采访搜集到的信息来看,国内各组织和部门对欧盟各国EuP指令转化情况的进度掌握各不相同。
解读根据信息产业部经运司告知的信息,有关EuP指令转化的情况,欧盟各国都没有进一步信息传递出来,目前仅知道英国已率先发布该国草案供民众阅览,英国环境食品与乡村事务部(Department for the Environment,Food and Rural Affairs,Defra)负责把欧盟各实施措施转换为英国本国法律,英国的草案内容大致与EuP指令内容相符。
而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标准化工作组秘书处则向《中国电子报》介绍,德国政府已于2007年8月8日通过了《德国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法草案》(简称“用能产品法”,德文缩写EBPG),联邦参议院于2007年9月份对此法进行了讨论,计划年底前通过,但目前还没有更多的信息公布。据悉,德国用能产品法进一步明确了该法的执法部门、法律适用范围、资料的保存期限、制造商等的责任、用能产品展出的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中国泰尔实验室方面则表示确信“有些国家(如爱尔兰、瑞典)已经完成转换”。
从上面三个单位了解的情况各不相同,正说明欧盟各国对EuP指令进行法律转化的艰难和不确定,而这也给中国有相关出口业务的企业带来了难题,显示了这一指令在应对过程中存在的复杂性。
其实,EuP指令以框架指令的形式出台,就意味着以后会有无限多具体措施相继出台,这种影响将是长期的,对于企业来说必须保持持续跟踪并进行应对。而这种应对,首先就得在信息掌握方面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