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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 21: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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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技術就如同其他任何技術和科學學科一樣,有其專有之術語。此些特殊用語及觀念被用來定義燈及燈具之特性並將測量單位統一化。以下為一些重要之照明用語。
四. 與照明有關的用語解釋:
1. 光通量(Luminousflux,Φ)
1.1. 單位為:流明(lumen, lm)
1.2. 由一光源所發射並被人眼感知之所有輻射能稱之為光通量。
2. 光強度(luminousintensity,I)
2.1. 光源在某一方向立體角內之光通量大小。
2.2. 單位:坎德拉(candela, cd)
2.3. 一般而言,光源會向不同方向以不同之強度放射出其光通量。在特定方向所放出之
3. 照度(Illuminance,E)
3.1. 照度分佈圖(Polardiagram)
3.2. 單位:勒克斯(Lux,lx)
3.3. 照度是光通量與被照面之比值。1 lux之照度為1 lumen之光通量均勻分佈在面積為一平方米之區域。
4. 輝度(Luminance,L)
4.1. 單位:坎德拉/每平方米(cd/㎡)
4.2. 一光源或一被照面之輝度指其單位表面在某一方向上的光強度密度,也可說是人眼所感知此光源或被照面之明亮程度。
5. 重要之測光公式:
5.1. I,光強度[cd]=立體角內之光通量/立體角Ω[sr]
5.2. E,照度[lx]=落在某面積上之光通量[lm]/此被照面面積[㎡]=光強度[cd]/(距離[m])2
5.3. L,輝度[cd/㎡]=光強度[cd]/所見之被照面面積[㎡]
5.4. η發光效率[lm/W]=所產生之光通量[lm]/消耗電功率[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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