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的基本概念 |
名称 | 符号 | 单位 | 说明 |
光束(光通量)LuminousFlus | Φ | 流明Lm(Lumen) | 光源每秒种所发出的量之总和,简单的说就是发光量 |
光强Luminous Intensity | I | 灯光cd(Candela) | 光的强度,再某一特定的方向角内所放射的量 |
照度 | E | 勒克斯Lm/m2 (Lux) | 单位面积内所入射光的量,也就是光束除以面积(M2),所得到的值用来表示某一场所的照明度。 |
色温 | K | 开尔文(K) | 当光源所发出的光的颜色与“黑体”在某一温度下辐射的颜色相同时,“黑体”的温度就成为该光源的色温。“黑体”的温度越高,光谱中蓝色的成分就越多,而红色的成分则越少。例如:白炽灯的光色是暖白色,其色温表示为2700K,而日光色荧光灯的色温表示法则是6000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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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说明 |
光色 | 光色实际上就是色温,大致分为三类:暖色(3300K
中间色3300至5300K
日光色)5300K由于光线中光谱的组成有差别,因此即使光色相同,光的显色性也可能不同。 |
显色性 | 使用的肉眼能正确辨别事物的颜色。当然,这要根据照明的位置和目的而定。光源对于物体颜色呈现的程度成为显色性。通常叫做“显色指数”Ra |
灯具效率 | 灯具效率(也叫光输出系数)是衡量灯具利用能量效率的重要标准,它是灯具输出的光通量与灯具内光源输出的光通量之间的比值。 |
光源效率 | 也就是每一瓦电力所发出的量,其数值越高表示光源的效率愈高,所以使用时间较长之场所,如办公室走廊/道路/隧道等,效率通常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
光源效率(Lm/W)=流明/耗电量 |
亮度 | 光源在某一方向上的单位投影面积在单位立体角中反射光的数量,称为光源在某一方向的光亮度。符号为LL=di/ds单位为 cd/m2(坎德拉每平方米)。 |
眩光 | 视野内有亮度极高的物体或强烈的亮度对比,则可以造成视觉不适应称为眩光,眩光可以划分为失能眩光和不舒适眩光。眩光是影响照明质量的重要因素。 |
功率因素 | 电路中有用功率与视在功率(电压与电流的乘积)的比值。 |
平均寿命 | 也就是额定寿命,是指50%的灯失效时的寿命。 |
光束角 | 光束角指的是灯具1/10最大光强之间的夹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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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色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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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说明 |
暖色光 | 暖色光的色温在3300K以下,暖色光与白炽灯相近,红光成分较多,能给人以温暖,健康,舒适的感受。适用与家庭,住宅,宿舍,宾馆等场所或温度比较低的地方。 |
冷白色光 | 又叫中性色,它的色温在3300K到5300K之间,中性色由于光线柔和,使人有愉快,舒适,安详的感受。适用与商店,医院,办公室,饭店,餐厅,候车室等场所。 |
冷色光 | 又叫日光色,它的色温在5300K以上,光源接近自然光,有明亮的感觉,使人精力集中。适用与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绘图室,设计室,图书馆的阅览室,展览橱窗等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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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照度范围(CIE29.2) |
序号 | 照度范围(LX) | 场所或活动类型 |
1 | 20--30--50 | 室外活动场所及工作场所。如走廊,儲料室,楼梯间,浴室,咖啡厅,酒吧,站前广告等。 |
2 | 30-100-150 | 流通场所,短途旅行的方向定位。如电梯前室,客房服务台,酒吧柜台,室内菜场营业厅,值班室,邮电,游艺厅,剧院,进站大厅,问讯处,诊室,商场通道等 |
3 | 100--150--200 | 非连续使用的工作场所。办公室,接待室,客房写字台,商店货架,柜台,小卖部,厨房,售票房,排演厅,检票处,手术室,放射室,广播室,总机室,电教室,保玲球,理发室等 |
4 | 200--300--500 | 简单视觉要求的作业。如阅览室,设计室,橱窗,陈列室,美容,烹调,体育运动的训练场。玻璃,石器,金属品展览厅,保龄球,排球,羽毛球,武术等比赛场等 |
5 | 300--500--700 | 中等视觉要求的作业。如体操,网球,篮球比赛场。游泳,跳水比赛场。绘图室,印刷机房,木材机械加工,一般精细作业,粗加工,机床区,电修车间等 |
6 | 500--750--1000 | 较强视觉要求的作业。如乒乓球,围棋,象棋等比赛场,金属加工厂,机电装配车间的小件装配,电修车间(精密),打字室,抛光车间等。 |
7 | 750--1000--1500 | 较难视觉要求的作业。 |
8 | 1000--1500-2000 | 特殊视觉要求的作业。 |
9 | 2000以上 | 进行很精确的视觉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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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防护等级 |
IP(international protection)防护等级 | | 是国际用来认定灯具之防护等级的代号IP等级由两个数字所组成,第一个数字表示灯具防尘;第二个数字表示灯具防水,数字越大表示其防护等级越佳。 |
IP-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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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尘等级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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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码 | 防护程度 | 定义 |
0 | 无防护 | 无特殊的防护 | |
1 | 防止大于50MM之物体侵入 | 防止人体因不慎碰到灯具内部零件 防止直径大于50MM之物体侵入 |
2 | 防止大于12MM之物体侵入 | 防止手指碰到灯具内部零件 |
3 | 防止大于2.5MM之物体侵入 | 防止大于2.5MM的工具,电线或物体侵入 |
4 | 防止大于1.0MM之物体侵入 | 防止大于1.0MM的蚊蝇,昆虫或物体侵入 |
5 | 防尘 | 无法完全防止飞尘侵入,但侵入飞尘量不会影响灯具正常运作 |
6 | 防尘 | 完全防止飞尘侵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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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等级一览表 |
号码 | 防护程度 | 定义 |
0 | 无防护 | 无特殊的防护 |
1 | 防止滴水侵入 | 防止垂直滴下之水滴 |
2 | 倾斜15度时仍防止滴水侵入 | 当灯具倾斜15度时仍防止滴水侵入 |
3 | 防止喷射的水侵入 | 防止雨水或垂直入夹角小于50度之方向所喷射之水 |
4 | 防止飞溅的水侵入 | 防止各方向飞溅而来的水的侵入 |
5 | 防止大浪的水侵入 | 防止大浪或喷水孔急速喷出的水的侵入 |
6 | 防止侵水的水侵入 | 灯具浸入水中在一定的时间或压力的条件下,仍可以确保灯具正常运作 |
7 | 防止沉没的影响 | 灯具无限期的沉没在水中在一定的水压力条件下,可确保灯具正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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