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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红包了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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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11-1 12:43: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收红包了吗

1023,本人收浙江余姚市钱赢”(化名)国际验货公司委托(第一次合作给他兼职)到深圳市公明镇一制品厂验货. 一共两单共324PCS 32PCS 的冲浪板.下午5点到工厂,厂不大,产品到处都是,点数就点了
很久.估计很冯小姐(工厂负责人)她不爽,可能下班了,都没吃饭,又来两个买家客人.所以
当时对我的态度就不是太好.后来在我发现一个MAJOR后就表现的更甚了.
希望快完快走,压住一肚子气.沟通过程中我说了一句"其实验货就是做做样子"
但我还有下句"就是做做样子也要做一下"(后来知道冯小姐当时 甚至在我面
前就给客人打电话了,我因为忙,也没留意到)
   最后出工厂时,冯小姐还说要不吃了饭再走.各位:我会傻到真的答应吗.我只想
快的出来呼吸一下空气.
   因为是第一次和钱赢合作,我认为我还是很卖力的.回家做报告,凌晨2
点多发给他.
第二天早上7点多他就给我电话,因为他认为有些要补充的地方,当时

还是"不好意思,麻烦你".
到了8点多,又接到他的电话"你和工厂说了什么?你有找

工厂要红包!工厂当时就告诉客人,我昨天就知道了.(如果是我就没那个功力,早就知
道了,还可以在第一通电话里说"不好意思,麻烦你")
   大清早,被人家这样,是人都会发颷了.我当时发毒誓:不要说有这个事,就是我当时
有这个心,我出门就被车撞.还说了我要找姓冯的.老子扁死她(过份吧)

钱赢说:你这样做已经丢了中国人的脸,如果你还用这种无赖的手段,你还是
不是人啊?
   我接着给冯小姐打了电话(当然没有扁到她),她答应给前沿验货解释.说是误会我了.
2#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 12:46:28 | 只看该作者

我收红包了吗2

一天过去了,没有钱赢的回复,我只有再联系了他,先是通过QQ:
羁程の龙神 10:00:08
老大  事情调查的怎样啊,要记得还我清白啊      
先驱者 10:26:08
工厂没给我答复啊
羁程の龙神 10:27:36
没打电话吗 昨天

先驱者 10:28:31
是给我打过电话的
先驱者 10:29:03
但我要求工厂写一份声明,传真给我,还没传过来
羁程の龙神 10:34:23
我希望说:如果工厂承认有这回事,到时我们三方一起通电话  如果说没有,你得给我一个答复啊   .无缘无故被你这样搞  我们就不是人啊

羁程の龙神 10:35:06
像你说要搞臭我  我不怕啊  因为我没有   

先驱者 10:35:52
我不会无缘无故冤枉人
先驱者 10:36:18
不用那么复杂,只要工厂写个声明就可以了
羁程の龙神 10:36:21
我希望你尽快搞清楚  给我一个回信

羁程の龙神 10:37:00
我要他写没用  还是你说吧

先驱者 10:37:30
我们要一定书面资料的,我要给客人看
先驱者 10:37:43
讲话是讲不清楚的
羁程の龙神 10:54:13
这事最无能为力的就是我,希望你们双方能尽快沟通好   

先驱者 10:55:38
我已经和工厂说过了,如果工厂不想出声明,那中间原因就很复杂,我也不会勉强工厂一定要出,如果是事实,就没必要
羁程の龙神 10:58:09
如果你认定是事实  那就在我们认识的网站上把这事讲出来  同行们还评评  还有你认定事实的话  希望你能有证据

羁程の龙神 10:58:35
到时即使你不想搞臭我  我都想把自己搞臭

先驱者 10:58:51
我很理解你的心情
先驱者 10:59:04
所以我建议,你和工厂多沟通
先驱者 10:59:42
我们希望能有书面声明,这样对我们来说是有帮助的
羁程の龙神 10:59:51
我沟通了  他出不出我不敢说  即使出了那你又认定我什么威胁他们了呢   

羁程の龙神 11:00:22
如果他同意给你的客人电话讲清楚呢

先驱者 11:00:34
如果真有这事,但如果工厂能出面澄清,我们也是认可的
先驱者 11:00:51
电话没用,希望谅解
先驱者 11:01:11
而且还需要工厂的签章
先驱者 11:02:08
我的态度是息事宁人是最好的结果
   后来我们又通过电话沟通,谁知道大家越讲越激动
………………..
先驱者   “我跟你讲,你现在说的话我都录音了,到时候我还要找到你本人,也许会通过法律手段”      
我  “你怎样都没关系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我都不会就这样算了,如果真的查出来是我的问题,你怎么处理
我都没关系,如果不是真的,我也不会这么算了,我也要找到你本人”
先驱者:”我再问你,你到底有没有讲或暗示要红包?”
我  :没有
先驱者:   哦,现在又说没有    (请注意他在录音状态下问这两句话的目的 用意)
……..
先驱者:  如果你做了这个事,反过来还想倒抓一把,你还是不是人啊你?
我(愤怒): 如果你就是想不付这几百块钱,和工厂和起来搞我,你还是不是人?(今天的社会:州官放火,百姓点下灯总可以吧?)
…….
我:     工厂电话打不通,你可不可以把她手机号码给我.
先驱者:  我电脑中毒,手机上没有号码,我都是用网络打电话的,你不知道了吧.(我当然不知道,这种上流人士的东东了)
3#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 12:48:19 | 只看该作者

我收红包了吗3

10月26日  QQ
先驱者 09:27:45
有没有和工厂联系上
先驱者 09:28:04
只要你能让工厂,出个声明,你就没事
羁程の龙神 09:28:27
否则就有事

先驱者 09:28:39
否则我也很麻烦啊
先驱者 09:28:59
毕竟这个是客人最忌讳的事情
羁程の龙神 10:05:05
我刚给冯小姐打了电话 她说明天下午客人过来就写什么证明.  这个事到现在为止  我不想再说什么了   等会我把我的帐号给你  怎么处理看你的为人了   我一天股票可以亏几万  也不会在意这400块   我会把我在工厂的过程和我们之间的通话过程写在我们认识的网站上  当然我会先给你看  确认我们之间的通话都事真实的再放上去   世人自有判断
先驱者 10:06:31
看了工厂的写的再说吧
  事情究竟结果会怎样,还不得而知.  钱能不能拿到我不清楚.    各位同行:你们会怎样处理?  现在我有几点搞不明白:
1>        做验货都知道要讲究证据,当你没有任何证据就下一个判断,客人知道了这总态度会怎么想.
2>        俗话说:罚了不打!一般qc收了红包,公司调查了也只是炒人,应该不会要你上交吧,更别说扣工资了.何况你拿不出证据的事.   我应不应该得到这次验货的费用?
3>        我这次验货是200一单  (因为数量少,又按两单算,我才会答应晚上去) 你们觉得多吗?我以前给人兼职都是450一单.     一般客人给公司的会是多少呢?           我没有偷吃,甚至念头都没有,他可以说我丢中国人的脸. 想想他自己的利润,  是不是很有面子!(收入最大化  支出最小化)
4>        如果他查出是真的,随便怎么处理.可查出不是呢. 我应该就这么算了吗?
5>        不知道这样的公司,在中国可以私人开吗,(会否涉及到税收和资格的问题)如果不行,我给有兴趣的人提供了一个举报的机会
   
本人ALVINZHENG,湖北人。2003到2006在深圳BV做QC,(相信在BV没有人不认识我的) 是自己辞职一个月后走的。了解的人可能看我的注册明就知道我是谁.大家可以打听一下,在BV有几个QC是自己辞职走的(不是说我多高尚)我的离职证明原件都在呢.
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 12:52:02 | 只看该作者

我收红包了吗4

11月2日
  本来这个帖子几天前就要发上来,在准备发之钱给当事人看了一下 ,只为公平起见,可我不这样认为,因为我只是说出了事情的真实经过。他说我是把自己的责任尽量淡化,把他的无限放大。还说要在浙江起诉我,后来他又说和工厂再沟通一下。所以就放了下来。今天早上给工厂再打了电话,工厂说会马上出证明(证明是误会我,现在问题是工厂究竟什么时候  会不会出证明还无法确定。下面一段qq对话是我和工厂通话前后的。

羁程の龙神 10:36:03
你好 不会还没有消息吧
先驱者 10:37:07
工厂那边你也和她说下
先驱者 10:37:12
她没消息给我
羁程の龙神 10:37:16
我给他说了  前天就说下午办啊
羁程の龙神 10:37:22
什么玩意
先驱者 10:38:57
他们做外贸的比较忙,我也感觉这个工厂比较麻烦
羁程の龙神 10:38:39
算了  这个钱我不要了
羁程の龙神 10:38:48
没什么好说了
先驱者 10:39:53
那随便你
羁程の龙神 10:39:51
你准备写你的什么东西为你正名吧
羁程の龙神 10:40:03
也可以提前准备去告我
先驱者 10:40:36
呵呵
先驱者 10:40:49
那你也要好自为之
羁程の龙神 10:40:38
是你好自为之
先驱者 10:41:49
你写出我公司的名字,作为回报,我也会公布你的名字
羁程の龙神 10:41:21
我可以负责任告诉你  你不会比我好过
羁程の龙神 10:41:41
向你这样估计也成不了什么大事
先驱者 10:42:14
你的情况我同样会在网络上公布
先驱者 10:42:53
呵呵,不在乎你的诬陷
羁程の龙神 10:42:54
我辛辛苦苦晚上给你做事  你就为这个没证据的东西不想给
先驱者 10:43:19
给我验货的多的是,不只你一个
先驱者 10:43:33
也不会因为你说什么就什么了
羁程の龙神 10:43:39
谁他们妈的得了这个不该自己得的400块  不得好死
先驱者 10:44:00
这是你的惹起祸端,怨不得别人
羁程の龙神 10:43:57
生的儿子没PIYAN(字太俗 发不出  呵呵)
先驱者 10:44:32
向工厂要红包是我们这行的大忌
羁程の龙神 10:44:08
出门被车撞死
先驱者 10:44:44
希望你以后可要好好做人哦
先驱者 10:44:47
哈哈
先驱者 10:45:04
你在这里骂人吗
羁程の龙神 10:44:37
我也会去咨询告你  不排除
羁程の龙神 10:44:49
我为什么要骂你
羁程の龙神 10:45:02
你值得我骂吗
羁程の龙神 10:45:07
你够资格吗‘
先驱者 10:46:22
如果你没向工厂要红包的话,我想你也不会这样放弃要你的报酬,所以可见问题的存在了
先驱者 10:47:05
现在的情况是不是已经很明确了?
羁程の龙神 10:46:39
我不要钱  但我不会就这么放过你
先驱者 10:47:36
如果你想要狡辩,你要自己起证明了
羁程の龙神 10:47:13
不要以为你智商高  耍什么聪明
羁程の龙神 10:48:14
据我所知 浙江人智商高 都做实业   不赚这些昧心钱

   您刚才发送的消息:"据我所知 浙江人智商高 都做实业   不赚这些昧心钱 "没有发送成功(服务器超时).

先驱者 10:50:32
小伙子蛮帅的吗
羁程の龙神 10:52:11
所以我只给人打工啊  还碰上一个不要脸的
羁程の龙神 10:52:22
据我所知 浙江人智商高 都做实业   不赚这些昧心钱
先驱者 10:53:22
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
先驱者 10:54:39
此所谓,偷鸡不成,反失一把米
先驱者 10:56:17
你发布信息的时候,最好通知我上去看下
羁程の龙神 10:58:05
我跟你讲  我现在反而还不怎么你  等工厂把事情解释清楚了  我看你死的多难看
羁程の龙神 10:58:21
我绝对和你搞上了
羁程の龙神 10:58:39
不排除到时我找上你的门
先驱者 10:59:20
呵呵,这样不好吧,你最好得好好报复一下
先驱者 10:59:38
你不想发表声明,我倒有点想法
羁程の龙神 10:59:27
你最好和工厂讲不要出证明  你比我熟  这样你就可以好好享受这400块
羁程の龙神 10:59:44
我会发  但是搞清楚后
先驱者 11:00:35
如果要出证明,那也是有几种情况的
羁程の龙神 11:00:18

先驱者 11:01:00
就你这400能让我感到满足?
羁程の龙神 11:01:04
所以你还会骗别的人
羁程の龙神 11:01:09
骗了老外
羁程の龙神 11:01:21
再骗中国人】
先驱者 11:02:13
呵呵,在你这里例外
羁程の龙神 11:01:42
所以我会让同行都认清你的嘴脸
先驱者 11:02:24
还没有人说我骗谁了
先驱者 11:02:50
你是我第一个遇到向工厂要红包的人
先驱者 11:03:16
也是我处理的第二个人
先驱者 11:03:23
没有其他人了
羁程の龙神 11:03:10
真正有本事的人  是没空和我在这里闲聊的
先驱者 11:04:05
呵呵,和骗子是需要较量下
先驱者 11:05:48

  提醒大家:以后给人兼职,最好是先确定好收费事宜 (当然只是防止有的人用心不良)
最近我只有一想到这事,就耿耿于怀,很生气,所以也顾不上文字的好坏和措词了。所以对话中可能会有不利于自己的漏洞,但我敢贴出来。请大家只是就事论事。
同时请教懂法律的朋友一个问题:我想把双方当事人的真名同时公布出来,那样可以吗,如果行的话,我会在后面加上来。
后续会有补充上来。(本来不想再找工厂,只要他给钱了就算事,准备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但现在我会办法和工厂沟通,尽量要他出证明)
5#
发表于 2007-11-1 13:12:42 | 只看该作者
关注这件事,不过兄弟可能在气头上,所以发帖有些乱。还有不必贴聊天对话,我觉得还是重新编辑一下比较好。

另外,做兼职也是有很大风险的,特别是在大的买家或者公正行里做的,圈子也就那么大,请你做兼职的好的时候大家都好,不好的时候你得提防了。
6#
发表于 2007-11-1 13:35:29 | 只看该作者
兄弟,以后做兼职要注意,因为兼职,所以别人不了解你,所以说话会不负责任.你的心情可以理解.有些东西不要去解释,越解释越糟糕.他这么肯定你拿了红包,你问清楚拿了多少,什么时候拿的,是怎么样的交易方式.这些本来应该是他说这话之前有应该知道的,如果他给不出来,你可以去告他!他这么信口开河.不负责任.相信大家看完后都有所警觉!
还想说一句:如今这一行,靠的是人麦,人品,我相信LZ做了这么长时间了,不会再去想这些不义之财的,这关系到名声.
7#
发表于 2007-11-1 13:40:13 | 只看该作者
有証據就好了!!!!!!!!!!!!
8#
发表于 2007-11-1 14:09:31 | 只看该作者
LZ,顶你一下,现在看来,还是自已在安排人,
9#
发表于 2007-11-1 14:12: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jackyzhou 的帖子

有道理,还不如直接找这里的朋友去,转来转去的麻烦!这里的高手多呢
10#
发表于 2007-11-1 14:53:3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诬陷我的话,我是不会要他的400元的,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直接贴出公司名和人名就好了,让大家有个认识.............................好像我们也不在乎这点钱吧
不仅我们自己要做人,委托方也是要做人的..............
付出了劳动,就要有报酬,他若不认同你的结果,请他另外安排人员和你一块去,你可以将自己的报酬支付给他(如果和你的结论差异太大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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