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Ⅰ.PL法(Product Liability 产品责任法) | 1995年PL法开始实施,受害者(消费者)如果证明以下3点成立,那么无论制造业者等有无过失, | 都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缺陷责任理论): | (1)损害的发生 | (2)该产品的缺陷的存在 | (3)缺陷和损害的因果关系
Ⅱ.安全性及质量保证体制 | 本公司只把以安全性标准、品质标准为基础的先上检查合格后的产品才委托给制造业者进行生产。 | 对于委托给制造业者批量生产的产品,经过从制造业者出货时的出货检查、到本公司入货时的入货检 | 查,构筑了一个对消费者送交商品的质量保证体制。 |
Ⅲ.危险物品管理 | 为了做到对消费者安全性及品质保证万无一失,把在制造过程中发生或混入、或者消费者在使用中发 | 现的危险物品排除是必要的。 |
危险物品包括: | a.刃具 …混入外包装箱内的居多 | b.毛刺 …焊接或切割部位的毛边、毛刺、塑胶注塑脱模后处理不良等 | c.枪钉穿钉 …枪钉坏钉(打钉不良)、打好后在使用中的浮起 | d.床垫弹簧固定扣爪的穿出 | e.异物混入 …针、木片、金属片等 | f.制热设备 …冒烟、起火等、尽管取得了PSE标志 | g.甲醛 …对人体的影响 | h.VOC …对人体的影响 |
Ⅳ.CSM危险品管理规程的编制和提出 | 编制例、 | a.刃具管理标准 | ①进行作业开始时领取必要的刃具、作业结束时回收的管理。 | ②保留刃具管理状况的记录,丢失时进行全数开箱确认。 | ③在工厂内携帯刃具要用绳子系在身上。 | ④在刃具上写上公司名称和姓名; |
b.毛刺 | 焊接部位、切割部位、塑胶注塑脱模部位: 必须实施毛刺检品。⇒编制检品核查表; | 检品标准: 在不割手等、不损伤地板等的范围之内。 | 板的切割: 对边缘部进行卷边处理。 |
c.枪钉的穿钉和坏钉 | 枪钉作为连接方法、为了多用途的使用,应该满足以下标准: | ①枪钉的尺寸要合适(连接应该牢固,且枪钉不从表面浮起) | ②应当预先设定枪钉的间距(切勿超出必要多打) | ③发生坏钉时,拔出打坏的枪钉 | ④确定枪钉处理责任人 | ⑤枪钉处理后实施检品⇒编制检品核查表 |
d.床垫弹簧固定扣爪的穿出 | 今后凡不符合标准式样书的产品将不予认可。与三面图核对。 |
e.异物混入 | ①缝制品: 在使用缝纫机的情况下,缝纫针的管理与「a.刃具」同样管理。 | ②沙发: 把缝制好的面料(布套、皮套)挂在检针器上面检针; | ③沙发座面:用手工检针器进行检查。 |
f.供暖设备 | 通过JQA的事前检查(有偿),实施外观、动作及使用说明书的确认。 |
g..VOC(挥发性有机化学物质) | ≪甲醛≫ | ①检查所使用的材料、粘合剂的甲醛的浓度(干燥器法1.5mg/L) | ②禁止使用超过标准值(空气中0.08ppm)的材料 | ③确认涂料、粘合剂等的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化学物质安全性数据) |
≪甲苯,二甲苯≫ | ①检查所使用材料、涂料、粘合剂等的VOC浓度(涂料、粘合剂的Non-TX化) | ②禁止使用超过标准值(空气中浓度;甲苯0.07ppm,二甲苯0.2ppm)的材料 | ③确认涂料、粘合剂等的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化学物质安全性数据) |
●CSM危险物品管理提交文件必须由工厂的最高负责人签署。 |
Ⅴ 对于刃具所造成的损害赔偿之有关规定 | 由于CSM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对消费者造成了损害的;或者,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 并且在相当长的期间经过再三督促仍未作出改善(例如在入货检查时发现等)的, | 将会请求*损害赔偿。 | ※相当长的期间・・・・・・指此规定告知CSM以后。 | ※损害赔偿・・・・・・将根据实际情况、按实际损害额或JP\30万的基准请求赔偿。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