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老标准)的实施为我国纺织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监督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对于有效保护我国纺织消费者的健康,规范市场以及提高我国纺织行业的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将于2011年8月1日实施的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标准)相比于老标准,无论是指标要求还测试方法,都有一些新的变化。条款规定更清楚,可操作性更强,对纺织品企业在生产和销售等环节都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标准将更有效的保护我国消费者健康,引导纺织品生产销售企业注重产品质量,有助于提升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新的标准,本文将新老标准作对比,详细介绍新增的考核内容和要求,并对重要考核指标进行解读。
2 新老标准的内容对比
新老标准的条款变更对照见表1。
表1 新老标准的对照
| | | | | 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服用、装饰用和家用纺织产品。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 | 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服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 | | | 婴幼儿纺织产品、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和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 | | | | 年龄在36个月和身高在100 cm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 | | 适用身高从“80 cm及以下”改为“100 cm及以下”,年龄由“24个月”调整为“36个月” | | | | | | | | | | | | | | 需经洗涤褪色工艺的非最终产品、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要求考核。扎染、蜡染等传统的手工着色产品不考核。耐唾液色牢度仅考核婴幼儿纺织产品。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产品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 | | | | | | 增加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包、背提包、运动鞋、伞;地毯三类含有纺织面料的产品 | | | | 增加了染色牢度、甲醛、pH、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试样的取样说明 | | 明确指出:对直接接触皮肤和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中重量不超过整件制品1%的小型组件不考核 | | |
3 分析与讨论
3.1 适用范围
由表1可知,此次修订的最显著特征是明确指出新标准不仅适用于服用也适用于家用纺织产品。适用范围拓展并延伸至家用纺织品,表明该标准的影响力在逐渐扩大。为家用纺织产品生产企业提供了检测依据,同时也是为了规范家用纺织产品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