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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件外观检验标准
文件号:SR/ZJ-10
版本号:1.0
编制日期2006.07.25
共3页 第1页
1.目的及适及范围:
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塑料制品的质量,在产品生产及出厂时能严格把关,制定出适应本公司的塑料件及二次加工电镀/喷涂塑料件检验标准,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2.参照文件 本检验规范参照《检验卡片》
3.内容:
3.1术语:
1)
黑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
2)
气丝: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与底面颜色不同并发亮,带有流动样。
3)
收缩:由于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
4)
熔接痕:产品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融熔料相汇合的接线,目视及手感都有感觉。
5)
缺注: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
6)
顶白: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本色不同的白色痕迹。
7)
飞边:(毛刺)由于种种原因,产品非结构部分产生多余的料
8)
多料:模具顶针断,模具缺引起制品存在多余的部分.
9)
断裂:塑料理局部断开后的缺陷。
10)
拉毛:因摩擦而产生的细皮,附在塑料表面的现象。
11)
油丝:油痕、油污,加种种原因(包括脱模式剂)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使该部位发光并带有流动样。
12)
变形:因模具顶针及光面问题导致开模后产品出现畸形.
13)
杂物:涂膜表面因杂点,毛尘引起凹凸点。
14)
垂流:涂层后由于局部喷漆量过大,产生下垂形成条状物。
15)
皱皮:由于涂膜/镀层的流平性不良,涂层处产生的皱褶。
16)
针孔:由于喷涂产生的气泡破裂,产生的小孔。
17)
露底:该喷(镀)没喷(镀)的部位称露底。
18)
划伤:员工操作或搬运引起制品引起
19)
泛白:涂膜表面呈气雾状。
3.2自制件分类说明:
塑件外观检验标准
文件号:SR/ZJ-10
版本号:1.0
编制日期200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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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1塑料件
一类: 高精度高要求的外观塑料件及透明制品;
二类: 需电镀/喷涂的塑料件(公司内检验用)
3.2.2
二次加工件(喷涂/电镀)
一类: 喷涂制件
二类:电镀制件
3.3检验方法
3.3.1
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视力:具有正常视力 1.0---1.2视力和色感
照度: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目测距离: 眼睛距离产品40-----50CM直视为准
观察时间:<10秒 (每个可见平面需要3秒)
3.3.2
外观尺寸及尺寸的配合的检验方法
外观尺寸:使用普通长度测量仪或各种量规进行测量.
尺寸配合:用零部件进行组装,不影响成品组装、安装功能和产品性能。
3.3.3二次加工件(喷涂/电镀) 附着力检验方法
喷涂制品: 在1CM范围内用小刀划1mm*1mm的小正方块,用胶带粘住小正方块后垂直方向拉,胶带表面无明显的喷涂残料.
电镀制品:手拧住制品的两侧向相反的方向用力拧5次,镀层表面无明显的皱折、起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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