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LVD低电压指令中的第一条明确指出这个指令是指设计使用在交流电压50-1000V之间,及直流电压在75-1500V之间,这是不是说交流低于50V~或直流低于75V的电器,不可以做CE认证?或者说不必要加贴CE标记?
但是实际上,我的确见到过交流低于50V~或直流低于75V的电器上有CE标记,也有相应的证书,因为有的认证工程师认为电压范围不在指令所说的范围内的产品,是不可以做CE认证的,也就不能发CE证书,对此我不是很清楚,希望有高人指点,谢谢.
另外,我也想谈个人对此的看法:电器使用电压在指令的范围内,进入欧盟市场是必须要加贴CE,要有CE符合性声明,也可以要求第三方进行认证.如果产品使用电压低于指令要求的范围,可以做第三方认证,也可以不做,进入欧盟市场是不是一定要加贴标记,可能也是自愿性的.
因为对一些生产同商来说,他们通常喜欢或愿意搞系列认证,有的产品系列就是电压不同(结构相同如电路板相同,只是板子上元件参数不同等),这时候的电压就有可能低于指令中要求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