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要求的目的是防止手指伸入钥匙与玩具主体的间隙而引起夹伤或划伤的危险。本要求适用于使用发条钥匙的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这种发条钥匙在机械装置展开时旋转.本要求适用于其杆上连有平板并从刚性表面突出的钥匙,而不适用于使用扭力的圆形旋钮钥匙。如
果
钥
匙
爪形把手与玩具主体的间隙可插入直径为0.25in(6mm)的圆杆,在钥匙任何位置的间
隙也必须可插入直径0.5in(13mm)的圆杆。对于本务款所涉及的钥匙,其爪形把手上不能有
可插入直径0.19IN(5mm)圆杆的开口。
本要求的目的是防止手指或脚指被含弹簧的玩具夹伤或压伤。组成用来支承儿童重量的部件的盘式弹簧(压簧或拉簧),必须加保护罩以防止在使用和合理可预见滥用时可触及,下列情况之一除外: 1.16.6.1 不能自由插入直径为0.12in(3mm)的圆杆 1.16.6.2 在弹簧先承受31b(1.4kg),再承受70 1b(32kg)重物的作用过程中的所有点上相邻两簧间可自由插入直径为0.25in(6mm)的圆杆. 本要求的目的是减少容易倾到的玩具可能引起的意外危险.本要求考虑了儿童用腿起稳定作用并认识到儿童在倾斜状态时进行平衡调节的本能1.17.2和1.17.3列举的要求必须用于以下种类供60个月或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带有3个或以上负荷轮子的乘骑玩具,如各种车辆;乘骑活动玩具,如木马;有座位的固定玩具,如玩具家具。一般没稳定基部的球形、筒状以及其它形状的骑乘玩具则不包括在本要求内。 本要求认为有两类可能发生的稳定性危险:一类是在骑乘玩具或座位上可用脚起稳定作用,另一类则是脚受封闭结构限制而不能起稳定作用。 对于其座位离地面的高度等于或小于表2所未使用年龄组中最小年龄对应高度的1/3以及儿童的脚在侧面的活动不受限制因而可起稳定作用的乘骑玩具中座位,不需要进行侧倾稳定性试验。(表2数值代表以下两个数字中的较小值:(1)从1至5岁,包括5岁的每一个年龄组男孩的第5百分组分的身高和(2)从1至5岁,包括5岁的线年龄组的女孩的第5百分组分的身高),对其座位离地面的高度大于表2所示使用年龄组最小年龄对应高度的1/3,以及儿童的脚在侧面活动不受限制,因而可起稳定作用的玩具或座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