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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款按摩腰带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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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1-3 12:39: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按摩器具的检验标准GB4706.10中的7.12条款(IEC60335-2-32的相同条款也由此要求)要求:带有与皮肤接触的发热元件的器具,其使用说明书应包含下述内容:“器具表面发热,对热不敏感的人使用时应注意。”
现有一款按摩腰带,带有发热功能,但说明书中无此类警示语,不知是否不合格?
另外,标准的本意是防止低温烫伤,但低温烫伤的条件是什么,对发热元件的具体发热温度和与皮肤接触的时间是否有限制?
2#
发表于 2012-1-3 12:39:39 | 只看该作者
没有警告语言当然不行了。

低温烫伤的条件最关键的就是时间因素,不能过长,过长会导致皮肤红肿,具体多长时间需要你去试验。

一般而言:不超过60度,产品不直接和皮肤接触,要警告使用者使用时间不超过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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