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货员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096|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直接接触皮肤面料限定甲醛含量标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9-29 17:08: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买T恤、衬衫,穿裙子、裤子,消费者应关注残留在纺织品上的有害物质
直接接触皮肤的面料服饰甲醛含量(mg/kg)须≤75
  在一家品牌专卖店里,记者发现一些服装标识上亮出了新的技术指标:“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等,尽管表述不完整,但对服装穿着的安全提示,作了有益尝试。
  如今花样繁多的服装面料、里料在印染和后整理的过程中,均加入了各种染料、助剂,而这些整理剂或多或少含有甲醛等有害物质,当它残留在纺织品上达到一定数量时,对皮肤及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
  为保障穿着的安全健康,我国制定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03),并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对甲醛等指标的限定有强制性标准,其中对甲醛含量(mg/kg)的要求,婴儿用品≤20,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75,非直接接触皮肤产品≤300,此外还有pH值、色牢度、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强制性指标,产品检验合格后才能应市。
  不过,这些新添加的技术指标尚未成为产品标牌上必不可少的“硬指标”。由于商家与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使不少具有较强环保意识的消费者无从了解服装的“甲醛”等残留达标指标,购买时将信将疑,买回家还得重新洗晒后才敢穿着。为此相关专家建议——
  已开始标识“甲醛含量:直接接触皮肤产品”的厂家,将标识补充为规范的表述:“甲醛含量(mg/kg):≤75,直接接触皮肤产品”,让消费者看得明白,穿着放心。
  盼望更多有维权意识的服饰生产厂家尽快修改产品标识,明确标注穿着用品的健康达标安全指标,开诚布公地把选择权交到消费者手中,定会赢得更多消费者的青睐。
2#
发表于 2011-9-29 19:09:5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3#
发表于 2011-9-29 19:48:2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外贸验货员网

GMT+8, 2025-4-22 08:01 , Processed in 0.047488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