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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有关加拿大玩具法规中的植物种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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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9-11 09:35: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产品描述:三款填充植物种子的毛绒填充产品,造型有蜜蜂动物的造型,也有热水袋的造型,还有鞋子的形状(可穿在脚下),填充的植物种子为熏衣草和亚麻子(有经过处理,不可能会发芽,有熏衣草的香味)。此三款毛绒填充产品可放入微波炉进行加热(标签上标识最多加热90秒)。

产品功用:加热后的毛绒填充产品具有一定的温度(在标识规定的时间内,不存在烫手的现象)整个毛绒填充产品处在一种温暖的状态,在冬天可供人搂抱取暖(小孩,成人,老人都可),鞋子还可穿在脚下取暖(码数为成人鞋码)。

问题:是否此类毛绒填充产品都不能通过加拿大Toys Regulations(SOR/2011-17)测试?此类产品要出口到加拿大是否一定要进行加拿大玩具法规的测试?如果不作此玩具法规的测试,是否能进入加拿大市场?是否有其他相适用的标准法规?

参考玩具法规原文:加拿大Toys Regulations(SOR/2011-17)第36条款:
A toy must not contain plant seeds as stuffing material.

希望大家帮忙解答,在此先多谢了。
2#
发表于 2011-9-11 09:35:53 | 只看该作者
既然都已经知道标准里面标明玩具的填充材料不能为植物种子,那么添加了的话,铁定过不了啦,法规又没写种子通过某些处理后就可以使用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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