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2月11日美国缅因州通过一项针对特定产品实施双酚A含量通报要求的新制度。
缅因州环境保护部要求,到2011年06月08日为止,玩具、儿童护理品和餐具的生产商如在产品中有意添加双酚A,必须提交相关产品的双酚A含量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生产商的名称和地址;
2)对含有双酚A的产品进行描述;
3)产品在缅因州或全美销售或分销的数量;
4)每件产品中双酚A的含量;
5)产品中双酚A的作用;
6)生产商认为不化学品报告相关的其它信息。 “”指供12岁及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消费品,但不包括头盔、面具、护目镜,或其它用于保护配戴者免受运动和娱乐活动中伤害的个人防护用品。
“”指供3岁及以下儿童促进睡眠饮食,或辅助幼儿吮吸、长牙的消费品。
“餐具”指餐桌上或进餐时可重复使用的或一次性盘子、器皿等其它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盘子、碗、水杯、玻璃杯、勺子、刀和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