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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印玻璃产品的检验要求
产品的原片外观要求:
缺陷种类 质量要求
气泡
长度,L,0.3mm≤L≤0.5mm 长度,L, 0.5mm〈L≤1.0mm 长度,L, 1.0mm〈L≤1.5mm 长度,L, L〉1.5mm
2×S,个 1×S,个 0.5×S,个 0,个
夹杂物 长度及个数允许范围
长度,L, 0.3mm≤L≤0.5mm 长度,L,0.5mm〈L≤1.0mm 长度,L, L〉1.5mm
2×S,个 1×S,个 0,个
点状缺陷密集度 长度大于1.0mm的气泡和长度大于0.5mm的夹杂物;气泡与气泡、夹杂物与夹杂物或气泡与夹杂物的间距应大于500mm
暗划 宽0.1mm长度80mm2×S,条
划伤 长度和宽度允许范围及条数
宽0.1mm,长20mm,1×S,条
光学变形 入射角:2mm 45°;3mm 45°;4mm以上 50°
表面裂纹 按5.3.1检验肉眼不应看见
断面缺陷 爆边、凹凸、缺角等无刺手感,第一眼不明显
注:S为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玻璃板面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气泡、夹 杂物的个数及划伤条数范围为各系数与S相乘所得的数值,应按GB/T 8170修约至整数
产品的尺寸要求按图纸要求,厚度要求如下:
单位:mm
厚度 允许偏差
2,3,4,5,6 ±0.2
8,10 ±0.3
12 ±0.4
15 ±0.5
19 ±1.0
3. 丝印的外观不良状况描述:
3.1 色泽不均:产品丝印后,丝印面整个颜色深浅不一,有明显的差别;
从量产的产品抽出5~10片产品同确认样品做目测,产品不能有明显的色差。
3.2 沙孔:丝印不饱满,有针孔;
针孔直径要小于1mm(直径指的是最大可测距),每平方米总数小于八个,孔间距要大于5mm。
3.3 移位(不正):与菲林对比,丝印位置移位;
偏位距离要小于0.5mm
3.4 甩位:丝印后轮廓边缘有油渍甩出现象;
产品不容许在产品侧边有油渍
3.5 残缺:丝印不完整(与菲林、样板对比);
残缺尺寸要小于从产品边部起往产品内0.5mm,长度要小于10mm
3.6 变形:丝印字迹或图案形状不规则。
丝印字要清晰,字线要连贯,饱满,不能断线,变行字迹要小于字线宽度的三分之一,丝印面不能有可见波纹。
3.7 刮痕:硬产品经过表面留下的痕迹。
丝面表面不能有可见的刮痕。
3.8 垒印:在合格丝印表面重印或修补缺陷的操作不当。
产品丝印面不能重印,修补缺陷造成的黑点的直径要小于0.5mm(直径指的是最大可测距).
4. 产品的钢化要求按BS6206和GB 15763.2-2005
5. 产品的磨边要求按我司磨边玻璃的检验要求。
6. 检验说明:
6.1. 检查员的视力1.0以上,无色盲,在光照400LUX~700LUX的白色光源下且不受外射光源影响之地点,离产品60CM注视20秒以上判定,目视角度以看成品状态时之角度为基准,并考虑携带产品时的角度;
6.2. 离产品50CM看不到的缺陷不算在内,细小的异物(0.1mm)以下可不追究距离,凸物、异物、毛状物高度定为0.1 mm以下;
6.3. A面指的是产品外观最直观的正面部份,在面罩关闭/使用状态时,目光直视得到的地方;
6.4. B面指的是产品的侧面,在通常使用状态下直视不到的地方,但目光易看到的地方;
6.5. C面指的是产品的背面和底面,在通常使用状态下,目光难看到的地方;
6.6. D面指的是产品的里面,直接看不到的地方;
6.7. 可接收的A级面、B级面、C级面、D级面缺陷不能影响装配和功能,否则仍判不合格。
7.产品在包装时要保护好产品表面,我司的抽查标准是从以包装好的产品中抽验,并按以上要求执行。
该要求由compfitt glas as公司制订发行,只适合我司的产品要求。制订人欢迎各位朋友加以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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