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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品公司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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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5-7 16:16: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才听到有检品公司一说,恕本人孤陋寡闻,有几个问题请教资深人士:
1.这类公司据了解基本是内地私营性质或者和日本合资的企业,大多检验的是日本货物,且大多是全检.上网查资料后发觉好象是以工厂流水线作业那样的方式验货.有人了解这类公司的运转模式吗?请谈一谈.
2.此类公司也属于第三方检验机构?在有些检品公司网页上就这么写着"第三方公正检验机构".可第三方检验机构是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是不是有点挂羊头卖狗肉的嫌疑...
3.注册此类公司需要哪些资格和哪些部门的批准?不会是跟注册一般的贸易公司没两样吧..
2#
发表于 2009-5-7 17:15:24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打着第三方检验的公司也多了,但有国内相关部门批准的肯定很小,包括SGS,ITS,BV,TUV等也不一定有国内相关部门的批准.但他们是国际性公司.所以这里面很多其他的原因的.
3#
发表于 2009-5-7 17:55:03 | 只看该作者
SGS,ITS,BV,TUV此类的外资检验机构是肯定有资格的,但也不是就可以直接进入国内,也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他们大多和国内检验检疫机构有联系,甚至是合作。只是他们有时候也耍点小聪明,比如在国内设置没注册的小分公司。业内人士大多知道,不道破而已。
4#
发表于 2009-5-7 18:04:46 | 只看该作者
是有一些烂公司,也叫检验公司,或说我第三方,可以执行全检的。我呸!曾经去过这样的公司面试,说给什么给1300,我草,也太小看我了,强烈BS他一顿。前几天有一家公司问不兼职否,前沿国际验货  www.f-qc.com就是这个烂公司,我进去一看很多都是标准错误的,我靠,这样都能接到单。什么世道啊,咋们都是被这些烂公司害了,我说怎么工资老上去呢?(申明不是打广告的)
5#
发表于 2009-5-7 19:42:48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上的看法,,前沿我也有接触过,感觉不可靠
6#
发表于 2009-5-8 10:45:12 | 只看该作者
BS烂公司,搞坏行情
7#
发表于 2009-5-8 18:22:04 | 只看该作者
近日,宁波检验检疫局对一家擅自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机构进行了处罚。

2008年5月,宁波检验检疫局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余姚市一公司在网上公开承揽出口货物的咨询和检验工作,有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重大嫌疑,遂立案调查。经进一步调查表明,该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业务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会务服务等,根本不包括从事出口货物的咨询和检验工作,其开展出口货物的检验业务也未经国家质检总局许可。但该公司实际开展的业务包括对出口货物的检验,其具体流程为:国内的外贸公司或国外公司在中国的办事处通过网络等途径了解该公司后,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验货的地点和产品等信息告诉该公司。该公司根据委托人发送的信息到达生产工厂验货,而后形成一份全面反映商品情况的报告,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委托人。业务完成之后,委托人再将相关费用支付给该公司。。。。


是4楼和5楼说的那家公司吗?有没有高手确认一下?
8#
发表于 2009-5-10 21:30:52 | 只看该作者
前沿是个垃圾。去年有次加我QQ找我去验杂货,一个MM不厌其烦得问我一些验货的基础知识问题。为了打发空闲的时间再赚点外块,我是一一耐心得回答。没想到没完没了,好像对我还是不放心似的,我忍无可忍,把他拉进黑名单,出了口恶气。
最近听一验货朋友说前沿找他验杂货,我问前沿出多少费用。他说两百,我被雷倒。看了网站的该公司的MD收费标准,路费全包600RMB,这不是在破坏验货公司行价吗?
9#
发表于 2009-5-10 21:36:29 | 只看该作者
(鉴定)宁波检验检疫局处罚一擅自从事检验鉴定业务机构
(200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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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宁宁波检验检疫局网  2008-09-07 作者:刘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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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宁波检验检疫局对一家擅自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机构进行了处罚。

    2008年5月,宁波检验检疫局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余姚市一公司在网上公开承揽出口货物的咨询和检验工作,有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重大嫌疑,遂立案调查。经进一步调查表明,该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业务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会务服务等,根本不包括从事出口货物的咨询和检验工作,其开展出口货物的检验业务也未经国家质检总局许可。但该公司实际开展的业务包括对出口货物的检验,其具体流程为:国内的外贸公司或国外公司在中国的办事处通过网络等途径了解该公司后,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验货的地点和产品等信息告诉该公司。该公司根据委托人发送的信息到达生产工厂验货,而后形成一份全面反映商品情况的报告,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委托人。业务完成之后,委托人再将相关费用支付给该公司。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出现是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对外贸易不断发展的产物。为了加强对该类机构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八条规定:“经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可以接受对外贸易关系人或者外国检验机构的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本案中该机构未经许可,擅自接受外贸关系人委托,为其提供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服务,显然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规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责任:由商检机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的处罚。在此,笔者呼吁相应机构和人员,为了该行业的健康发展,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规范操作,诚信经营。否则,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发表于 2009-5-14 15:28:58 | 只看该作者
前沿貌似很正规呀!不过我只是在阿里巴巴对其有点了解。
上网搜搜还有更多的验货公司呢。LZ说的检品公司,也许是日本对第三方机构的称呼吧。
不过在中国这个大地上用这个称呼,是有点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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