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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委的尴尬---新标准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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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1 18:37: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标委批准一项电动摩托车的产品标准,本来是很平常的一项份内工作,而且程序合法、范围没有与其他

产品重叠、能结束目前的无标生产状态,可是且引来一场了讨伐浪潮,CCTV的参与,更加剧了讨伐强度。

大有把国标委打翻在地的态势。

国标委冤哪,比窦娥还怨。

想当初,因为苏丹红,人们质问,为什么没有食品中限量的标准制约?到后来,百姓质问奶粉中的三

聚氰胺最高含量为什么没有制定标准。似乎,一切都是因为没有标准而导致。难怪有先知先觉的网民已经

提出“赶紧制定大米中的大粪含量限制标准”。

记得三、五年前,交警部门为了整治电动自行车事故多发问题时,曾经提出电动自行车超速不符合1999

年发布实施的由自行车协会起草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对此,某电动自行车生产公司

老总对着电视采访记者说道,这个产品不能按照现有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来衡量,应该制定电动摩托车

标准。产品是合格的,只是目前没有相关的标准。

既然自行车行业协会不认可大于20公里/大于40公斤的电动两轮车属于自行车,那么,由摩托车行业起

草这个属于机动车的产品标准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标准完成了,可是,自行车协会反悔了,宁可没人管,也不允许别人管。

电动自行车超速、超标,出现全行业问题,自行车协会就说,这不是我们行业问题,别找我,别的行

业来制定规范了,他又说,这是我家的孩子,你不能管。
2#
发表于 2011-12-21 18:37:57 | 只看该作者
哎!说实在的,电动车子网掩码交通事故也忒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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