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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 工资折算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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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8-14 11:49: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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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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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折算问题(1st Feb 2008)
邢老师,杨老师:
你们好!我们这里有关于工资折算的老问题需要请你们帮忙确认或解释。之所以老问题
要问你们是因为现在有客人有不同的意见与我们争论,我们想再次确认正确的答案。
根据附件的劳社部发[2008]3 号文件《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
通知》,我们对以下问题的理解是在红色部份:
客人的问题 1) :2008 年劳社部发通知表示月计薪天数为21.75 天,对于月薪的员工,
到底我们应该以21.75 天还是20.83 天来计算加班工资?
A、加班工资基数=月薪的基本工资÷21.75÷8
B、加班工资基数=月薪的基本工资÷20.83÷8
到底上述公式哪一个符合要求?
Intertek 答案:A 是正确的。B 不正确。
客人的问题 2):当员工每月缺勤時,我们到底是按21.75、20.83、还是当月实际应上
班天数作为基数來计算? 例如:2008 年1 月份(1-31 日),员工请假3 天
A、缺勤工资=月薪的基本工资÷21.75X3 天
B、缺勤工资=月薪的基本工资÷20.83X3 天
C、缺勤工资=月薪的基本工资÷22X3 天 (22 剔除1 月1 日的实际应上班天数)
D、缺勤工资=月薪的基本工资÷23X3 天 (23 含1 月1 日的实际应上班天数)
到底上述公式哪一个符合要求?
Intertek 答案: A 是正确的。缺勤工资=月薪的基本工资÷21.75X3 天。同时其它的B、
C、D 都不正确。
客人的问题 3):
A、一个月薪 600 元的员工,他在2008 年7 月份(共23 天工作天)请了2 天事假,
当月没有加班,工厂应当怎样支付工资给此员工?
B、一个月薪 600 元的员工,他在2008 年7 月份(共23 天工作天)请了22 天事假,
当月没有加班,工厂应当怎样支付工资给此员工?
Intertek 答案:我们建议如下
A、应当按扣 600 元÷21.75 X 2
B、应当反过来给600 元÷21.75 X (实际上班天数)
客人的问题 4):节假日法定假期共11 天,不上班是否亦需支付薪资?
Intertek 答案: 是的。对于月薪员工,如果员工在法定假日休息,工厂不能扣除员工
休息天工资,但也不用再额外支付休息天工资。对于小时薪或日薪员工,如果员工在法
定假日休息了,工厂也要另加外支付员工休息日的正常工资,而且计算时薪或日薪时要
用月平均工作日21.75 天来计算。
其实客人想推翻用21.75 天的平均数来计算,因为如果在问题3)的B 中使用了扣600
元÷21.75 X 22 会出现负数。请问这样的问题在法律角度上如何解释?
如果一间工厂的员工是计月薪的(假设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与工厂员工的月薪相同,均为
每月600 元),工厂全年每个月计小时工资时都按照实际应工作天数计算工资,同时工
厂认为他们这样做在全年来看是平均的,但审核员从某一个月来看,如2008 年7 月与
12 月分别共有23 天工作天,会出现小时最低工资低于法定标准。请问这样在法律的角
度是如何定性的?
谢谢!
Best regards,
潘观灵
Simon Pan
Consumer Goods, South China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el: +86-755-26020880
Internal Extension: 8880
工资折算问题回复(1st Feb 2008)
潘先生:
你好!
关于工时和工资折算问题,我们的意见如下:
一、问题1 的答案A 是正确的,但计算公式中的文字表述不对。正确的文字表述应当是:
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 天×2 倍、3 倍(节日)
加班工资=<
小时加班工资=日工资÷8×1.5 倍、2 倍、3 倍
二、问题2 的答案A 是正确的。这里涉及的问题主要是要计算出日工资,而日工资折算
应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 天)。

13#
发表于 2011-11-15 22:48:52 | 只看该作者
内部资料都流出了    ITS的保密性做的不好
12#
发表于 2011-9-29 18:04:5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11#
发表于 2011-1-17 21:47:16 | 只看该作者
日薪的话   用21.75  法定假的11天是需要给工资的,用20.83这11天就不需要给工资
洋洋洒洒一大片   简单一点的说就好了
10#
发表于 2011-1-17 17:08:24 | 只看该作者
很好的,好好学习
9#
 楼主| 发表于 2009-8-19 14:22:59 | 只看该作者
Intertek 答案:我们建议如下
A、应当按扣 600 元÷21.75 X 2
B、应当反过来给600 元÷21.75 X (实际上班天数)

实际都是这么操作的.谢谢
8#
发表于 2009-8-19 10:25:44 | 只看该作者
最后还是没有一个明确的有法律依据的结论!
7#
发表于 2009-8-18 08:10:15 | 只看该作者
学习~正好碰到这方面的问题~
6#
发表于 2009-8-17 16:32:4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学习了!
5#
发表于 2009-8-14 13:35:54 | 只看该作者
多谢楼主分享,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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