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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时要注意注明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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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12-8 00:49: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签合同时要注意工作地点。本人有了一次教训,在这家公司做了一年半,年底却被通知要被派往外地常驻。我没答应,想拿些赔偿走人,却发现合同上未注明工作地点,我要坚持不去就是我违约,没的赔偿。郁闷!没办法只能在这个最艰难的时间选择辞职,没赔偿,年终奖也没了!以后再签合同一定要注意了!
14#
发表于 2008-12-13 22:43:03 | 只看该作者
外地常驻有什么不好呢,应该很自由啊.
13#
发表于 2008-12-13 18:05:35 | 只看该作者
以后看清条款才行了...............
12#
发表于 2008-12-11 20:38:46 | 只看该作者
正规的公司不会玩这些花招的
11#
发表于 2008-12-9 14:23:40 | 只看该作者
年底了,总要拿到年终奖再走嘛?太激动了吧
10#
发表于 2008-12-9 13:40:24 | 只看该作者
太激进了点!!
9#
发表于 2008-12-9 11:05:32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讲的有道理。
8#
发表于 2008-12-9 10:50:36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有个饭碗就不错了,派外地去就去呗,这样走人,亏大了,真的真的
7#
发表于 2008-12-8 17:51:28 | 只看该作者
年底了,总要拿到年终奖再走嘛?太激动了吧?
6#
发表于 2008-12-8 16:33:2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会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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