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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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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5-7-7 12:19: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简单说一下
本人在一家美国品牌公香港分公司任QA 6年,上个月被公司通知解除雇佣关系(当时通知当时走人那种)多付了一个月工资。我当时说应该要N+2 共8个月赔偿公司没同意。后来我发MAIL 给美国的CEO.现在香港和我沟通了一次大致意思是说我在搞事仍然不同意。基本情况如下

1.在大陆没有事处,当时也没有合同,2013年在我们要求下签了份合同,当时没在意,现在香港说当时签的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相当的无耻)但给我的解聘通知上说的是解除雇佣关系(employment)

2.2013年前公司的名称不是现在的名称(2012年现在的品牌收购了原来的公司改名的)香港现在居然说不承认2013年以前的工作年限也一概不赔。

3.公司大概的意思是如果我坚持要8个月赔偿,就说要找出我所有的报销说我的报销有问题(大家都知道,这个总会有点问题的)而且还说出的货到客人那有投诉。

公司到现在也一直不联系我,还有最后一个月的报销也没给我。想问下我要怎么办才能获得我的合理赔偿。如果在大陆该怎么投诉,在香港要找什么部门才行。

谢谢大家。
12#
发表于 2015-7-30 07:41:56 | 只看该作者
你自己手里的东西- 劳动合同, 工资条, 报销凭据,解约通知, 工作成果(报告),工作邮件等等, 都准备好, 精心准备, 开心生活!!
11#
发表于 2015-7-30 07:40:04 | 只看该作者
找个律师咨询下, 这种事情,还是找相关的专业人士帮你分析谋划好一些, 我们终究是太弱小,接触面也太窄。 个人观点, 工作地点也有仲裁管辖权的,未必就一定要去香港或者美国。 你自己先把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研究下。N+1或者N+2都是惯例, 不签正式合同是你的弱势, 也是强项!祝顺利!放松心态, 战略上轻视敌人, 战术上要重视敌人哦!要开心起来 - 一个过来人的小小心得
10#
发表于 2015-7-14 11:47:36 |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5-7-10 15:43:45 | 只看该作者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确实不容乐观的。没合同支持,比较难办
确实难办!难不成去香港告它
8#
发表于 2015-7-10 00:03: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你发生劳务纠纷的所在地是香港,还是咨询下香港的相关部门……大陆这边是没办法了
7#
发表于 2015-7-9 23:58: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没办事处有点麻烦……否则你就发了,不签合同更多
6#
发表于 2015-7-9 11:15:21 | 只看该作者
哪家公司,给它曝光!
5#
发表于 2015-7-8 11:24:30 | 只看该作者
咨询懂法律的吧 ,这里也问不到什么,纯属个人意见!
4#
发表于 2015-7-8 09:09:39 | 只看该作者
找伟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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