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货员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328|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GB 4706.99-2009 最新标准讨论(讨论有奖,勿发水贴)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1-27 10:06: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GB 4706.99-200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储热式电热暖手器的特殊要求 》已于2009年12月15日发布,并将于2010年11月1日实施。该标准没有对应的IEC60335标准。标准对应的产品有很强的中国特色。
由于该标准首次发布实施,本人初看之后对有些地方感到疑惑,也有些地方感觉值得商榷,打算逐一提出。不知论坛是否也有朋友涉及此产品或对此感兴趣,共同交流或提出您的问题和看法。
讨论有奖,勿发水贴

问题1:标准的适用范围?

标准1 范围规定“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储热式电热暖手器(以下简称“暖手器”)及类似器具的安全。”

规定似乎已经十分明确,且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中3.101对暖手器也做了定义:“把电能转化为热能,有使用者握持,供手部取暖的器具。”
但什么算类似器具呢?

图一

图二

图一、图二可以视为该标准规范的产品。但图三、图四呢?图三、图四产品可以暖手,但不仅仅是暖手,也可以暖身体其它部位,也可以暖被。算不算“类似器具”?该不该为该标准规范?或者可以执行该标准,也可以不执行该标准(后面讨论不执行该标准理由)

图三

图四



2#
发表于 2011-11-27 10:07:11 | 只看该作者
类似器具是不是使用了和暖手器同样的功能,但是可以用来暖其他的器具吧。有可能有人会生产出用来暖脚的产品呢。
3#
发表于 2011-11-27 10:07:35 | 只看该作者
第一,这个标准同FB4706.1-205要结合使用,它不是独*立标准,第二产品主要针对热水袋、暖瓶、第三储热式产品首先是先用电加热,断电后拔掉电源使用,再慢慢释放热量,主要适用供暖手使用,这个产品确实是中国特色产物,主要生产地浙江慈溪和广东中山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外贸验货员网

GMT+8, 2025-11-10 07:42 , Processed in 0.047817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