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货员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781|回复: 1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打火机的性能安全检验标准 免费共享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14 23:34: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火焰(做火焰检测前,打火机应放置23±2℃保持恒温的环境中至少10小时)

自动熄火的缺陷:MA
使打火机处于垂直向上的位置,火焰调到最大位置持续点火5秒钟后松开开关,火苗必须在2秒钟内自动熄灭;

火焰方向的缺陷:MA
使打火机处于垂直向上的位置,火焰应垂直向上。火焰角度
偏离垂直方向15%以上的为不合格;

伸火的缺陷:MA
持续点火5秒钟后,火苗高度增长了3CM以上为不合格;

抬火的缺陷:火焰调节至最大位置时,火焰底部脱离出火口2cm以内并且处于稳定的状态,为不合格;MA

跳火的缺陷:MA
使打火机处于垂直向上的位置,火焰调到最大位置,然后持续点火5秒钟,明火打火机的火焰高度的变化超过3cm为不合格, 直冲和防风打火机的火焰高度的变化超过1cm为不合格.

飞火的缺陷
火苗处于任意高度时,不能出现飞火现象。CR

喷火的缺陷:CR
使打火机处于垂直向上的位置,火焰调节装置处于最大位置,
出现打火机的气体未经完全燃烧成液体状逃逸现象为不合格

火焰高度的限制:
a、
明火打火机
1、
首次点火的火焰高度不得超过8CM,并不得少于2CM,CR
2、
火焰调至最大位置时,火焰高度不得超过10CM,CR,但不得低于3CM MA
3、
火焰调至最小位置时火焰高度不得超过3CM,允许灭火,MI
b、
防风、直冲打火机
1、
首次点火的火焰高度不得超过5CM,并不得少于1CM,MA
2、
火焰调至最大位置时,火焰高度不得超过7.5CM,CR,但不得低于1.5CM MA
3、
火焰调至最小位置时,火焰高度不得超过2CM,允许灭火;MI

⑦ 间火的缺陷:每10次点火,打火机点火率低于7次为不合格。MI
2、
火焰定位装置:没有安装定位装置为不合格。CR
3、
对气体压力的要求:

必须用3.8MPa的丁烷气体给打火机充气(气压测试);MA

充气不可超过气箱容量的85%,但是不少于80%(目测);MI


再充气检验:CR
2#
 楼主| 发表于 2011-1-14 23:36:39 | 只看该作者
对打火机作放气处理后重新加气,无法充入气体的为不合格;气瓶里气体严重外泄无法有效充入的为不合格;充气后首次点火的火焰高度超过6cm为不合格,
最小火焰高度不得低于2cm,最大不得超过10cm。
**充气方法:打火机进气口垂直朝上,气瓶出气口垂直朝下并完全包含打火机的进气口,然后连续向下按气瓶加气。
4、
开关性能的要求:MI

打火时开关无过紧、卡位和松动现象;


安全检验
1.
对打火机抗跌落性能的要求:
打火机在1.5米处自由落到混凝土地板后,不能有气箱爆炸(CR)、自燃(CR)、漏气(MA)、跳火(CR)、喷火(CR)等现象发生,火苗高度不能超过最大值(CR)。
跌落后零配件不能掉落,能正常打火,火焰的性能与跌落前无明显的变化。
2.
对气箱抗高温性能的要求:MA

把整个打火机放在65℃恒温的热水中保持30分钟没有气泡产生;
3.
充气不可超过气箱容量的85%, 但是不可少于80%。

4.
对抗倒置燃烧的要求:CR

在火苗调节至最大时,把打火机倒置出气口向下与水平成45℃角,并持续燃烧10秒钟时,打火机的其它部位不会被点燃;
5.
对持续燃烧的要求:MA

打火机垂直向上,火焰高度调到5-6cm,最大位置持续燃烧1分钟,不会发生自燃或导致任何危险情况发生;
6.
打火机不能有锋利的边缘,以免在使用时导致意外的割伤或擦伤;CR

7.
用手或螺丝刀调节火焰定位装置时,必须有效卡住最大点和最小点,定位不允许打滑;MA

8.
调节装置边上必须刻有+/-和方向箭头标志;CR

9.
每个打火机必须附安全说明和充气说明。CR
安全说明可贴在打火机上,或印在包装上,或以说明书的形式与打火机包装在一起。
**充气说明内容必须包括:1)气体打火机:建议使用的气体和充气方法;2)汽油打火机, 必须包括如下使用说明a)Fill only with…(建议使用的气油); b)Fill slowly. Do not overfill; c)After filling, wipe lighter and hands dry before igniting.
3#
发表于 2011-1-15 08:01:14 | 只看该作者
顶一下
4#
发表于 2011-1-15 09:31: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MS168 的帖子

謝謝無私奉獻,頂起!
5#
发表于 2011-1-15 11:00:3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学习了。
6#
发表于 2011-1-15 17:33:30 | 只看该作者
辛苦拉。。。
7#
发表于 2011-1-15 21:02:5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学习了。
8#
发表于 2011-1-20 10:03:4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9#
发表于 2011-2-16 17:13:5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辛苦了!
10#
发表于 2011-2-17 10:07:04 | 只看该作者

无私奉献很给力~

顶顶楼主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外贸验货员网

GMT+8, 2025-6-9 02:48 , Processed in 0.046506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