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噪声作业分级
分级 等效 声级LEX , 8h dB 危害程度
Ⅰ 85≤LEX, 8h <90 轻度危害
Ⅱ 90<LEX, 8h <94 中度危害
Ⅲ 95<LEX, 8h <100 重度危害
Ⅳ LEX, 8h ≥100极重危害
注:表中等效声级LEX,8h与LEX,。等效使用。
脉冲噪声作业分级
分级 声压峰值dB 危害程度
n≤100100<n≤10001000<n≤10000
Ⅰ 140.0≤n<142.5130.0≤n<132.5120.0≤n<122.5 轻度危害
Ⅱ 142.5≤n<145132.5≤n<135.0122.5≤n<125.0 中度危害
Ⅲ 145≤n<147.5135.0≤n<137.5125.0≤n<127.5 重度危害
Ⅳ n≥147.5n≥137.5n≥127.5 极重危害
注:n为每日脉冲次数。
分级管理原则
5.1 对于8h/d或40h/周噪声暴露等效声级≥80dB但<85dB的作业人员,在目前的作业方式和防护措施不变的情况下,应进行健康监护,一旦作业方式或控制效果发生变化,应重新分级。
5.2轻度危害(Ⅰ级):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可能对劳动者的听力产生不良影响。应改善工作环境,降低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设置噪声危害及防护标识,佩戴噪声防护用品,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采取职业健康监护、定期作业场所监测等措施。
5.3 中度危害(Ⅱ级):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很可能对劳动者的听力产生不良影响。针对企业特点,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采取纠正和管理行动,降低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
5.4 重度危害(Ⅲ级):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会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除了上述措施外,应尽可能采取工程技术措施,进行相应的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评价及噪声分级。
5.5 极重危害(Ⅳ级):目前作业条件下,会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除了上述措施外,及时采取相应的工程技术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对控制及防护效果进行卫生评价及噪声分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