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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介绍下,网友针对员工擅自理智的建议,共分享。
第一、在预防擅自离职时间的发生问题上,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完善员工入职登记表。员工入职时应当让他在入职登记表上填写家庭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现居地址,紧急联络人、联络电话,并注明注明通讯地址变动的,员工有义务他告知单位,否则后果自负。
2、在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上规定,员工离职之前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因员工擅自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员工应予赔偿并约定赔偿的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员工赔偿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4、.对于核心员工的管理,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A、是核心员工入职严格化。加强对核心员工入职时的背景调查,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的员工;B、薪酬制度渐进化。在核心员工薪酬设计上,避免一次到位,要逐渐增加,以此加强企业对员工的吸引力;C、是福利特殊化。对核心员工的休息休假,住房、子女上学、配偶就业等方面有别于普通员工的特殊待遇;D、是工作时间不定时化。便于对核心员工的管理和作用的发挥,避免因加班费等引发争议的发生;E、是保密义务化。在员工手册或其他规章制度中赋予核心员工的保密义务,使其离职后仍然负有保密的义务;F、是雇佣长期化。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期限应当尽量长一些,使企业和员工之间都有一个和谐的长远发展目标;G、是合同书面化。把双方之间的任何约定都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不仅有利于以后取证,也有利于避免纠纷的发生。
第二、如果发生员工擅自离职的了,我们应采取如下措施:
1、按照其入职登记时的通讯地址发通知,通知其上班,否则按照解雇处理并追究其赔偿责任。
2、如果通知其后还不按照通知的规定来上班,达到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的情形,就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雇,并出通告以便杀一儆百。
3、被解雇通知书按照其留下的通讯地址快递过去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避免该员工主张双方劳动关系没有解除。
4、去劳动部门备案,保留相关书面证明,以便发生劳资纠纷时手握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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