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玩具
HJBZ 16-1996The Certifiable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ling Products
1 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儿童玩具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为14岁以下儿童设计或明显是为他们使用的玩具。不受本标准制约的用品见附录A。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技术要求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技术要求的条文,与本技术要求同效。
GB 6675-86 玩具安全
EN 71 欧洲共同体玩具安全标准
ASTM F963-1995 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玩具安全
ASTM D3421-75 提取和分析聚氯乙烯(PVC)中增塑剂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定义
3.1 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3.2 产品安全性能须符合GB 6675-86的要求。
3.3 企业污染排放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 技术内容
4.1 产品中可触及部位可溶性锑、砷、钡、镉、铬、铅、汞、硒元素的含量应符合下表要求:
*可溶性元素:模仿胃液的生理环境确定可溶指标,本标准定为pH≤1.5(37±2)℃
温度下连续震荡1小时,静置1小时所能溶解的所列物质含量。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12-31批准
1996-12-31实施
**各种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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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料、清漆、真漆、油墨涂层以及其它类似的涂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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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材料及其它类似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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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和纸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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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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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上重彩的材料(例如浸渍木材和浸渍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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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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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痕迹的材料(如铅笔的黑铅和自来水笔的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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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软的塑料模型材料(包括塑型粘土)和冻胶
4.2 产品用漆及表面涂层中的铅元素含量不得高于600mg/kg涂层重量。
4.3 使用PVC材料的产品中邻苯二甲酸二已酯(简称DEHP)的含量不得超过3%。
4.4 产品使用的塑料外包装须为可降解塑料包装制品。
5 检验
5.1 产品中可触及部位可溶性锑、砷、钡、镉、铬、铅、汞、硒元素含量的检测采用EN 71第3部分(94年版)规定的方法;
5.2 产品用漆及表面涂层中铅元素含量的检测采用ASTM F963-1995中的方法。
5.3 使用PVC材料的产品中DEHP含量的测定采用ASTM D3421-75的方法。
附加说明: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附录A(标准的附录)
不受本标准制约的用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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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装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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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成年收藏者所制有细部图的按比例缩小了的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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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操作上集体使用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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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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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水中使用的水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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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成年收藏者制民间玩偶、装饰玩偶以及类似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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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所(购物中心、车站等)安装的专门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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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用的,不带图的或500条以上的智力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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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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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炮和炸药帽,但不包括专门为玩具而设计的炸药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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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掷装置和弹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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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金属尖头的标枪之类的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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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烤箱、电熨斗或者其它使用电压超过24伏的实用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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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学过程中,在成人指导下使用的带有加温元件的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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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有内燃机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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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蒸汽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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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不含可当作玩具用的自行车,例如座子高度可达635mm的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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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后电压超过24伏,可与电视机相连的视频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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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用的玩具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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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武器的复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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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儿童制作的流行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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