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 71增加了第9、10和11部分。这些新增加的部分整合了欧盟指令2005/84/EC以及之前的EN 71第 1到第8部分。虽然EN 71第9到第11部分已经被纳入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标准,但目前仍旧不是一部真正的欧盟法规。
按照EN 71第九部分范围,被划分为18个目录并且将材料根据相关测试参数分类:
3岁以下儿童可能放入口中的玩具
3岁以下儿童可能用手玩耍的小于或等于150g的玩具或可接触玩具组件
3岁以下儿童手玩玩具
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和可接触玩具组件
口腔驱动玩具的含嘴
完全充气后表面大于0.5m2
充气玩具
覆盖嘴巴或鼻子的玩具
儿童可以进入的玩具
作为玩具售卖或使用的图形仪器的组件
室内用玩具及其可接触组件
室外用玩具及其可接触组件
仿真食物玩具及其组件
留下痕迹的固体玩具材料
- 玩具中可接触的染色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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