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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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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1-27 18:21: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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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有同感,最近有一款UL灯具被商检局抽取检验,说我们的灯具不符合IEC605898的要求,真是匪夷所思。真不知道这些国家的公务Y平时都干些什麽去了。

你说的这个的确是问题。
目前商检的检验依据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是IEC标准,
因为国标和IEC标准等同或等效,
这样国家认监委才可以授权认可进行这个标准的检测。

实际上IEC和UL标准存在巨大差异。
所以很多时候用IEC标准评判UL灯具的时候,
都进行了标准偏离,比方说IP标识,
同时采用不同于IEC的防水测试方法。
自从去年砒霜门发生后,
质检总局对标准能力授权这块把关比较严,
没有授权的标准,比如UL不能采用。

象你说的问题,如果是经过UL或CSA认证的户外灯具,
直接判不合格,是不可以的。
不合格项应参考相关UL153或1598标准进行偏离,
UL标准偏离合格的,产品仍判合格。
如果出口小国家,没有标准的,
还是要参照IEC标准执行,
除非企业能提供进口国的标准或认证报告。

谢谢楼上的回覆,希望商检局的工作人员能够弹性些判断产品。我认为产品贴了哪个国家的安规标签就应该按照那个国家的标准去判断,譬如UL等。同时也希望商检局的能对进口的产品特别加大力度检验,防止不合格的产品进入我国。
2#
发表于 2012-1-27 18:21:36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想去商检局,多好的地方啊
3#
发表于 2012-1-27 18:21:42 | 只看该作者
原文 灯具商检 :
Quote:
原文 :
有同感,最近有一款UL灯具被商检局抽取检验,说我们的灯具不符合IEC605898的要求,真是匪夷所思。真不知道这些国家的公务Y平时都干些什麽去了。

你说的这个的确是问题。
.......
没有看到具体的问题,不明确,没有学到什么经验,嘻嘻ING
4#
发表于 2012-1-27 18:21:4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上的回覆,希望商检局的工作人员能够弹性些判断产品。我认为产品贴了哪个国家的安规标签就应该按照那个国家的标准去判断,譬如UL等。同时也希望商检局的能对进口的产品特别加大力度检验,防止不合格的产品进入我国。

在我所知的范围内作出一些解答,不一定全面。
1,商检局是老的机构名称,现在都叫××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所以包括出口也包括进口检验。而且现在的基调是更重进口检验,比方说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塑料检验等。当然进口工业品也包括,凡是我国国家规定在CCC强制性认证范围内的,进口前必须获得CCC认证,也都有专门的处室负责检验,进口检验力度比出口大多了。

2. 出口灯具产品检验,先是由商检局行政负责人员对企业产品进行分类涵盖和抽封样,然后该样品送到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区域实验室进行检测,检测直接合格的出具检测报告,类似于CE的测试报告;检测不合格的,一般先给企业出具沟通单,比方说进口国标准差异,检测方法差异,标准理解不同等,一般有三天的沟通时间,在这个时间内,如果企业未提出疑义或进行沟通,然后出具正式的不合格通知单,那么产品要重新送样直到检验合格,然后出具合格报告。

行政负责人员一般根据实验室的检测结果进行工厂检验,核查是否符合标准和规定要求,不合格项是否有效整改。

出口美国UL认证过的产品,如果按IEC标准检测不合格,一般我们这边的实验室会直接按UL标准偏离,成为合格;如果出具了沟通单,在这3天内企业如果有疑义可以沟通,只要证据充足,就不会出具后面的不合格单了。

国外标准比较多,商检局未必都懂,即使懂,也不一定全精通。除了UL有相关移动式、固定式、夜灯、景观灯标准外,日本也有自己的标准,沙特也有自己的SASO标准。而且各个地方商检局实验室的水平也不一致。所以在出现争议的情况下,一定要沟通,而且要以产品的适用标准或认证报告和实验室的检测工程师沟通。如果没有沟通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按后面的行政程序,要严格检验不合格项是否整改到位。
5#
发表于 2012-1-28 11:56:01 | 只看该作者
在线执勤。。。。。。。。。。
6#
发表于 2012-1-29 23:33:04 | 只看该作者
路过看看大家。。。。。。。。。
7#
发表于 2012-1-30 16:21:34 | 只看该作者
燈具類一點不懂,所以來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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