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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高手指教几个安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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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1-10 22:41: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以下问题只限于60335的产品CE申请

我的产品的上有LED灯,但是直接接在高压部分,属于危险带电部件,而且客户可以用手碰触到,这个LED灯是不是一定要使用灯帽才可以?LED灯表面只能看成基本绝缘?

还有就是最近发现一些产品,就那简单的蚊香灯来说,有些直插式的上面没有保险丝,其内部短路保护完全是依赖于电力系统的保护装置?这样是否OK?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一个直发器申请CE, 其产品定义为100-240Vac,会不会有问题?若其标称功率是不是一定要指明是在多少电压下的功率?
2#
发表于 2012-1-10 22:42:20 | 只看该作者
我注意到家里的饮水机上的LED指示灯是直接接在高压部分,属于危险带电部件,而且客户可以用手碰触到,我很怀疑这个LED灯(短身的那种)爬电距离是不能达到5mm要求的,不知3C是怎么过的。长身的距离是够的。LED指示灯的结构是一根极细的导电丝与PN结接触,确是未见过故障时炸裂的LED指示灯。要是GB4706.1-1998,要求8mm,真不知用短身LED的是怎么过3C的。但我发现最近的电器,这个LED指示灯要么加帽了,要么前面贴了一张厚膜挡住。(3C知错改了?)

还有就是最近发现一些产品,就那简单的蚊香灯来说,使用的是PTC发热元件,按标准的要求进行试验,通过了,还真没招。

直发器申请CE, 其产品定义为100-240Vac,其标称功率要指明是100V和240V对应的功率,CE,不如改为220V-240V。
3#
 楼主| 发表于 2012-1-10 22:42:47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是LED表面应该只是具有基本绝缘,所以不能用手去碰触到高压部分的LED灯, 可以加灯帽做附加绝缘,或者开孔在孔内的深度至少满足附加绝缘的距离同时开孔尺寸小于3.0mm
4#
发表于 2012-1-10 22:43:08 | 只看该作者
请问谁有BS4573的标准?
5#
发表于 2012-1-10 22:43:32 | 只看该作者
对于这个问题,可以从2个方面来考虑。
1.LED灯珠电路一般都有限流措施,正常工作时的额定电流在20mA左右,而允许通过人体的最大电流是3.5mA.一般,我们可以做一个LCC测试。把LED短路,接一个是2000欧姆的无感电阻,在正常工作状态或单一实效模式下,对于单频段的,用示波器观察其数值。(对于多频信号,直接用Simpsom228表量)。具体的限值为:当频率低于1KHz时,0.7mA交流或者2mA直流。高于1KHz时,电流值不得超过量得频率(单位为KHz)X0.7。若该LED电路满足LCC电路的要求,则可以不再考虑LED引脚到使用者接触面的距离问题,使用者用手触摸LED部件的金属部分都可以。
2. 若做不到LCC电路的要求,可以从结构和材料上来避免安全问题,当LED的塑胶材质能满足加强绝缘时(通过对本体进行耐压测试:引脚对外壳部分),且LED的形状能保证LED引脚部分对使用者所能接触到的部分的距离满足加强绝缘的距离要求时,LED灯珠可以直接接在初级侧。一般如饮水机之类的,只是在外壳上面开一个小孔,LED顶端部分能露出一点点,外壳开孔的大小可以确保LED顶端不会进一步外漏,从而保证LED引脚到使用者所触摸的部分的距离要求。另外,塑胶外壳的厚度以及开孔的大小可以保证LED灯珠通过测试指的测试,撞击测试等。
所以,合理的设计可以做到LED置于初级侧电路而又可以被使用者触摸。
6#
发表于 2012-1-10 22:44:05 | 只看该作者
我主要觉得奇怪的是一些短尺寸的LED,在当年要求8mm的距离时,怎么混过关的。

(有当年混过关的吗?)
7#
 楼主| 发表于 2012-1-10 22:44:35 | 只看该作者
4楼!你LED灯都在高压部分了!我一个产品没有LCC存在,直接通过电阻降压的接的LED等你还是要考虑成危险带电部件的!一般产品要是符合了LCC基本上也是电路符合了SELV,那当然怎么摸都没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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