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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具外形设计成动物等形状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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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1-3 12:51: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器具外形设计成动物等形状是否可以?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国内这方面要求严吗??
2#
发表于 2012-1-3 12:51:30 | 只看该作者
GB4706.1-2005的22.44有明文规定。
但执行起来不好说,手持按摩器有做成小海豚的,此外市场上加湿器也有各种动物形状的产品,不过加湿器特标2000版引用的是GB4706.1-1998版本,无此要求。不知09版加湿器特标如何规定。
3#
发表于 2012-1-3 12:51:38 | 只看该作者
不行的 GB4706.1-2005有相关规定
4#
发表于 2012-1-3 12:51:51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虽然有些特标与98版通标配合使用,但是实际中还是应该按照最新标准的规定来实施较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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