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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品认证报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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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9-8 21:15: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前段时间,公司做了CE方面的认证,包含了LVD。但是在产品关键元器件这一块当时只按照我们提供的产品进行了登记。比如电池、充电器等。但其实我们这些配件是有好多家供应商的。结果客户验货时,说我们产品和证书上的不一致。按照这种情况大家一般都是怎么处理的?难道要每一家都进行报备吗?假如我同一种物料有1000家供应商,是不是要将这1000家都报备?大家有没有碰到类似的情况?
2#
发表于 2011-9-8 21:15:3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就是你自己的问题了,你在提供CDF的时候,一个零件如果有多个供应商的话,那都应该写进去的,要不然你后面再补报就很麻烦了,费钱又费力
3#
发表于 2011-9-8 21:15:57 | 只看该作者
关键元器件是不可以随意变更的.只能是多写几家.
如果你需要1000家供应商为你供货, 而你们的钱又够多, 付得起测试费, 你就把1000家供应商全写上.
4#
 楼主| 发表于 2011-9-8 21:16:09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是CDF?那要是我再提供CDF的时候多加几家供应商,认证公司会同意吗?要是想富士康这样的企业,肯定有很多供应商,他们作认证不会把所有的供应商都写进去吧?
5#
发表于 2011-9-9 09:51:24 | 只看该作者
关键元器件变更肯定是要做报备或重测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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