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货员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781|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大家以什么标准判定致命缺陷/主要缺陷/次要缺陷?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9-14 23:33: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家以什么标准判定致命缺陷/主要缺陷/次要缺陷?
有什么通用的标准吗,像功能实现不了就不用说了,其他的比如可能导致消费者退货为致命缺陷,等。
有相关标准吗?我对这个问题有点疑惑。。。
2#
发表于 2009-9-15 07:58:52 | 只看该作者
糊了功能问题外是致命缺陷外,安全问题应该是主要缺陷。
其他的就不好照本宣科了吧?

什么是产品缺陷

  产品缺陷是指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的,未能满足消费或使用产品所必须合理安全要求的情形。
  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合理的危险是指产品存在明显或者潜在的,以及被社会普遍公认不应当具有的危险。这种危险主要表现为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不合理的危险有两种情况:
  1、有的产品本身不应当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性,但因设计、生产上的原因,导致存在一定的危险。
  2、某些产品本身就带有一定的危险性,但在正常合理的使用情况下,不会发生危险,这类危险属于合理危险。
[编辑本段]产品缺陷的分类
  (1)设计上的缺陷。是指产品在设计上存在着不安全、不合理的因素。例如结构设置不合理,设计选用的材料不适当,没有设计附加应有的安全装置。
  (2)制造上的缺陷。是指产品在加工、制作、装配等制造过程中,不符合设计规范,或者不符合加工工艺要求,没有完善的控制和检验手段,致使产品存在不安全的因素。
  (3)指标上的缺陷。就是指在产品的警示说明上或者在产品的使用指标标志上未能清楚地告知使用人应当注意的使用方法,以及应当引起警惕的注意事项;或者产品使用了不真实、不适当的甚至是虚假的说明,致使使用人遭受损害。如油漆具有易燃性,生产者应附警示标志,提醒使用者存在的危险性,并告知如何避免。如果未履行上述义务,就属指示上的缺陷。
  《产品质量法》还明确了如果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那么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即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产品,在进入流通领域后就有可能给消费者造成损害,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即是缺陷产品。
3#
 楼主| 发表于 2009-9-15 12:25:4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洗衣机在运行的过程中,因振动部件之间碰撞产生的声音过响,这属于什么缺陷?
能算是致命缺陷吗?因为这个问题可以导致消费者退货。
4#
 楼主| 发表于 2009-9-15 12:27:0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二楼分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外贸验货员网

GMT+8, 2025-6-22 05:39 , Processed in 0.056446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