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们公司今天来了ISO审查的人员,他今天跟我们公司的QC人员说,我们的AQL的判定标准方式是不对的!现在把我也搞乱了!所以,现在跟大家探讨一下!
ISO人员理解AQL的判定是这样的:抽样后,找出MA和MI的不良数,要进行相加后得出的总数,再按照MA和MI的标准判定!
举例如下:
产品数量:1000个 按一般二级抽样水平 , AQL(CR=0 MA=2.5 MI=4.0)
查表得出,抽取样本数=80 CR(0, 1) MA(5, 6) MI(7, 8)
检查这80个产品,将MA和 MI分别记下来,
然后将MA和MI的总数相加,得出的数量如果超过AQL的MA+MI=5+7=12那么该批产品就不合格!
如果MA+MI的和小于12,就说这批货合格!
我就问了他,如果抽样数里面查到的不良品是MA有9个, MI有2个!这样也判合格吗?
他说按照他的理解,是合格的!因为9+2=11,小于12
大家认为他的这种判定标准对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