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守则(四) |
第一章 宿舍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清洁卫生、整齐的良好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二、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 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 不得携眷住宿。 (三) 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三、本公司提供员工住宿以现住人在本公司工作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离职或免职、解职、退休、资谴等)时,其住宿权自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之日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四、宿舍统一由舍长担任舍监,分配每日清扫人员,保持个人及整体的整洁,维持秩序,管理水电、门户等。发现违反宿舍管理规则、违法行为或紧急事件应报告事务部。 五、员工对所居住的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设施。 六、员工不得将宿舍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于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取消其居住权利。 七、公司事务部要经常履行检查职责,员工要积极配合。 八、宿舍器具、设备以完好状态交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九、住宿员工(含到本公司出差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 服从舍长管理,自觉值日清扫。 (二) 室内禁止烧煮和私拉乱接电线或电器。 (三) 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 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五) 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宿舍。 (六) 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衣、鞋必须放置柜子内。并保管各自的钥匙。 (七) 衣被按指定位置晾晒。 (八) 电视、收音机等音响器材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九) 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 (十) 宿舍不得留宿他人或亲友,如有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离开时间。 (十一)夜间最迟应于22时前返回宿舍。 (十二)贵重物品及大额现金应避免携入,遗失有本人负责。 (十三)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便张贴字画或钉物品、乱涂乱写。 (十四)污秽、废物、垃圾应在指定场所倾倒。 (十五)各宿舍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打扫。 (十六)员工不得在宿舍内有聚餐、喝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十、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长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一、 员工住宿应向公安机关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第二章 食堂管理规定 (一)设一名事务长和食堂采办,负责食堂日常事务和采办工作.,全体人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食堂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遇事要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三)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 (一) 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 (二) 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按时参加健康检查。 (三) 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机械和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食物中毒、火灾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食堂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电器开关、设备等有无关好。 (四) 食堂人员应保持场所清洁,做好防虫防鼠、防霉、防变质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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