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货员论坛

标题: 延误货期QC部要成担损失 [打印本页]

作者: 月色浪漫    时间: 2012-2-12 21:04
标题: 延误货期QC部要成担损失
十一)现在起QC部要对生产全程监控;
1)前期QC未发现责任与生产责任各承担50%; (如果是发现,没有改善到位的话,又会影响货期,这个责任算谁的?如果说QC没有发现,可以和相关部门各承担50%;
2) QC部恢复交货前内部抽查, QC部抽查OK,但是抽查客户不OK, QC部承担60%相关部门承担40%. QC是抽查,而不是全查,QC抽查后并不代表就没有问题)
3) QC部抽查不OK货期延误公司损失QC部承担40%相关部门承担60%.(像这样说,不管QC抽查行与不行都要承担责任,再者,货期延误如果也算在里面的话,那就更没有质量了,)
补充说明:
注:公司损失的10%作为处罚依据;例公司损失1万元*10%=1000元
假订以上第十一项第3小条 即1000*40%=400元QC部承担 1000*60%=600相关部门承担

以上规定是公司总经办规定的,想请各位帮我评一下理,这样合理吗?
作者: qinglang    时间: 2012-2-12 21:05
QC查出大货有问题,QC如果不允许出货,要是跟单部门要出货。QC不负任何责任的。




欢迎光临 验货员论坛 (http://bbs.wtoqc.net/)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