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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电路板上的强电过线 [打印本页]

作者: q529891012    时间: 2012-1-16 17:31
标题: 关于电路板上的强电过线
强电线(只有基本绝缘)从电路板上经过,没有良好固定,自由状态下没问题,但稍用力可触及到板上的特低电压部分的电子元件。

普通低压电子元件的外壳应该是没有防触电保护要求的。

这样的话由于特低电压部分与带电部件间没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隔开,是不是应该认为不是安全特低电压电路了?


还是那个29章的2N力的问题!!!
作者: syyhiw    时间: 2012-1-16 17:31
特低电压部分与带电部件间没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隔开,所有的电子元件都被视为带电部件。到外壳的易触及部分均需要双重保护。
作者: feazhp    时间: 2012-1-16 17:31
第一点: 29章的2N力只适用bare conductor, 基本绝缘的类部线不必用力推. (不过从生产工艺上来讲, 如果在生产中难以保证内部线不靠到SELV电路,所以还是建议将其固定)
第二点: 是不是安全特低电压电路, 只取诀于两点, 一是输入是否是安全特低电压,二是本电路内部不会产生高于低电压的电压.
第三点:安全特低电压电路与带电部件要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隔开.
作者: q529891012    时间: 2012-1-16 17:31
我说错了,说得不严格,应该说是:安全特低电压电路就不再是III类结构了。
标准嘛,就要严格一些。
不过这样看来1楼也说得不严格喽。“所有的电子元件都被视为带电部件”不一定哦,应该是“所有的电子元件都被视为无防触电保护的裸露元件”。
因为如果符合8.1.4就不应视为带电的。
哈哈!

但是感情上还是不能认同不施加2N的力。
作者: 月色浪漫    时间: 2012-1-16 17:31
可以适当的增加一步工作
刷层防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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