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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厘清有关III类器具及安全特低电压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日夏清    时间: 2012-1-16 17:26
标题: 厘清有关III类器具及安全特低电压的问题
我发了一个帖子
http://www./post.php?ac ... -tpc-article-0.html
提到了安全特低电压等问题
原文 关于电路板上的强电过线 :
强电线(只有基本绝缘)从电路板上经过,没有良好固定,自由状态下没问题,但稍用力可触及到板上的特低电压部分的电子元件。

普通低压电子元件的外壳应该是没有防触电保护要求的。

这样的话由于特低电压部分与带电部件间没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隔开,是不是应该认为不是安全特低电压电路了?
.......
这其中,概念不清、错漏百出:

一、标准中有特低电压、安全特低电压及保护特低电压电路的概念。根本没有什么安全特低电压电路的说法。
二、对于III类结构,只要求供电电源及产生的电压都是安全特低电压。如果与其它带电部件没有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隔开,则判不符合22.26,而不应该说什么不是III类结构。

出现上述错误,使用我寝食难安,国庆节都要上来发帖。
作者: hxjiif    时间: 2012-1-16 17:26
当出现不符合项时,有时候确是不知以什么条款判其不合格,因为牵涉的关联条款与章节太多,都写不合格,那太多了,负责结构的同事会心中生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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