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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电磁炉驱虫药的间室及烫手警告语 [打印本页]

作者: ll123456    时间: 2012-1-15 17:55
标题: 电磁炉驱虫药的间室及烫手警告语
现在很多电磁炉加有一个放驱虫药的间室,局部开孔的位置处于电路板下方,由于是污染等级3,电路板上有元件焊脚,施加30N力会导致爬电距离不足。在电器卖场发现有部分厂家改了,封闭了其中几个孔,还有部分未改。
关于烫手警告语,标准要求在正常使用中是看得见的,但大部分仍印在面板的最上方,在正常使用中被锅体挡住看不见的。
3C检测机构在我的质疑下说未发现和标准未规定警告语具体要标在什么地方搪塞过去。天神村说的总是对的,山炮说的只能让你少担心将来因此而挨罚单。
作者: 622    时间: 2012-1-15 17:55
干脆出一本安全方面的书吧
作者: 诗心竹雨    时间: 2012-1-15 17:55
炮哥已经走在前头了,可以去标准委员会了
作者: 59779520    时间: 2012-1-15 17:55
原文 电磁炉 :
现在很多电磁炉加有一个放驱虫药的间室,局部开孔的位置处于电路板下方,由于是污染等级3,电路板上有元件焊脚,施加30N力会导致爬电距离不足。在电器卖场发现有部分厂家改了,封闭了其中几个孔,还有部分未改。
关于烫手警告语,标准要求在正常使用中是看得见的,但大部分仍印在面板的最上方,在正常使用中被锅体挡住看不见的。
3C检测机构在我的质疑下说未发现和标准未规定警告语具体要标在什么地方搪塞过去。天神村说的总是对的,山炮说的只能让你少担心将来因此而挨罚单。
疑问一:电路板下方元件焊脚,一定是带电部件?有没有可能是符合8.1.4条要求的?
疑问二:标准那里提到烫手警告语要求在正常使用中是看得见的?特殊要求没有提到你说的这要求,7.15条也没有反而提到:7.1-7.5的规定标志,应在器具的主体上。
目前的电磁炉,只要面板上能看到警告语都应该是没问题的,炮兄多心了。除非日后你修改了这标准,企业还没改,那你就叫他们准备挨罚单吧!目前,个人觉得是,你操心了
作者: gzsl2009    时间: 2012-1-15 17:55
标准中规定的,不一定就符合产品实际应用的情况的,我认同楼主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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