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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二类器具中的零件是否可带接地标志 [打印本页]

作者: suqaxs    时间: 2012-1-4 20:43
标题: 二类器具中的零件是否可带接地标志
我公司有批榨汁机(二类器具),其中的电机支架上带有接地标志(即有接地标志但是没有接接地线,来料检验时本公司的QC没发现),客人验货时发现后不予放行,请问,二类器具中的零部件是否可带接地标志?如标准规定不允许,请注明出处。谢谢!
作者: 民前八方    时间: 2012-1-4 20:44
II类产品不可以出现保护接地标志的
作者: 你所额抵抗    时间: 2012-1-4 20:44
4706.1 3.3.10
作者: voculy    时间: 2012-1-4 20:45
II类产品可以的,III类的不行。但是我觉得如果有接地标记,就得线接在此处。不然的话,维修啊什么的可能会去误接引起危险。
作者: ksxtye    时间: 2012-1-4 20:45
原文 :
4706.1 3.3.10
这里很清楚哦, 带接地标识,就算是II类,也会被认为是I类!
作者: 04211    时间: 2012-1-4 20:45
只是零部件有接地标识,但实际上没起任何作用,这个标识是允许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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