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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GB4706.1第27.1条注1和注2理解,求高人指点 [打印本页]

作者: d60102224    时间: 2011-12-11 15:15
标题: 关于GB4706.1第27.1条注1和注2理解,求高人指点
GB4706.1第27.1条注1

注:1 如 果 易触及金属部件,用连接到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的金属部件,将其与带电部件屏蔽开,则不认为万一绝缘失效 它 们 可 能 带 电.
我的理解是:
易触及的金属部件与带电部件之间被接地连接的金属部件隔开,则易触及的金属部件不必接地!

如果外壳的易触及金属部件与已有接地连接的金属部件中间区内没有带电部件,比如中间区是空的,这种情况符合注1的条件!

以理解不知对不对!求高人解惑!

注2:未 经 受住第21章试验的装饰罩盖,其后面的金属部件被认为是易触及金属部件,不知是属于哪一种情况,求高人解惑!
作者: xmozlx    时间: 2011-12-11 15:17
注2:未 经 受住第21章试验的装饰罩盖,其后面的金属部件被认为是易触及金属部件
指外罩未能经受住冲击试验,发生破裂致使可触及内部的金属部件,该金属部件属于可触及金属部件。
作者: orlzvs    时间: 2011-12-11 15:17
如 果 易触及金属部件,用连接到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的金属部件,将其与带电部件屏蔽开,则不认为万一绝缘失效 它 们 可 能 带 电.
见文解义:如果容易接触及金属部件之间用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的金属部件把它们分开的话,则不认为万一绝缘失效不排除它们不会带电.
我认为是要接地的.
主要是还要看电气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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