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货员论坛
标题:
对不起,您两次发表间隔少于 60 秒,请不要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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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令狐灌
时间:
2007-9-5 00:14
标题:
对不起,您两次发表间隔少于 60 秒,请不要灌水!
60秒!!!
那真的不能灌水了。
能不能改短些啊?比如10秒。
作者:
gcitony
时间:
2007-9-5 08:36
一般从看贴到写再发,是没什么影响的,
作者:
令狐灌
时间:
2007-9-5 09:29
原帖由
gcitony
于 2007-9-5 08:36 发表
一般从看贴到写再发,是没什么影响的,
看来大家都喜欢三思而后行。可能是我太快了。
作者:
wtoqc
时间:
2007-9-5 18:38
发得太快,内容太少,不能充分体现出你的水平!
作者:
猛灌兄
时间:
2007-9-5 21:31
细水长流~~~
作者:
blue.sky18
时间:
2007-9-5 23:28
hold on forever!
作者:
AndyHuang
时间:
2007-9-6 08:32
:lol :lol :lol
我最近也老是碰到这个提示!
作者:
juckey_chan
时间:
2007-9-6 09:12
这个的确是个问题,请再商议解决....................
作者:
不凡
时间:
2008-11-1 20:37
楼主看看别的同行回的贴,也很有用的
欢迎光临 验货员论坛 (http://bbs.wtoq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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