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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警告语要求 [打印本页]

作者: ehfhhe    时间: 2011-10-2 09:54
标题: 警告语要求
各位 有款产品做ASTM,同一个部件即是小物件,也是小球。请问警告语怎么加,我的看法是两个都要加,
作者: ejfgde    时间: 2011-10-2 09:54
同意。
作者: ehfhhe    时间: 2011-10-2 09:54
问题是怎么加好,是和小物件合并,还是单独写开
作者: 小李子子    时间: 2011-10-2 10:07
w认为这东西没得合并的吧?!规范的东西还是规范的写······分开最稳当了···
作者: xshrmm    时间: 2011-10-2 10:08
目前一些实验室的做法是有small ball warnnig足矣。
记得说过在90年代的小球规的直径与小部件的量筒的直径是相等的,后来发现 这个small ball即使不能容入小圆筒也导致事故,于是乎就有现在直径比小圆筒大的小球规,从这段历史来看,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因为小球能完全ladge at 喉咙后部。
其实山姆大叔的数据未必放之四海皆准,只是制定标准的成本巨大……

之前说过,第三方有唯利是图的性质,我想大部分人都明白一个“惯性”原理:W不能出尔反尔……;当然理解差异也是重要原因。
作者: ejfgde    时间: 2011-10-2 10:08
需要 分开逐个写的。
作者: q529891012    时间: 2011-10-2 10:08
通常两个都写会比较安全些
特别是去美国,对各种危险有规范的格式要求
作者: macro    时间: 2011-10-2 10:08
2個警告語都要標。正解。。。
作者: d601022246    时间: 2011-10-2 10:08
两个都要写!

但是,现在美国也接受把小部件和小球结合在一起的警告语格式
作者: waynesong320    时间: 2011-10-11 12:10
"同一个部件即是小物件,也是小球"?那就记小球啊,小球风险更大的!若产品既有小球又有小件,两种危险都要标出。。。。但用词可以简化或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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